5月9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决定追授菊美多吉同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菊美多吉,男,藏族,1979年5月生,甘孜州道孚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道孚县瓦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12年5月19日凌晨,因带病坚持工作、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因公殉职,年仅33岁。
省政府关于追授菊美多吉同志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决定指出,菊美多吉同志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带领各族群众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不仅是新时期少数民族干部的杰出代表,也是四川藏区基层干部队伍中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的先锋、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典型、扎根高原倾情为民的模范。为弘扬菊美多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宝贵精神,省政府决定追授菊美多吉同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决定号召,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要以菊美多吉同志为榜样,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开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实现四川发展新跨越而不懈努力。(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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