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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应常抓不懈

王 勇
2013年05月12日14:32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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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交警支队决定在5月至7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中国式过马路”专项整治行动,每周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5月9日的第一次行动,2个小时就处罚行人违法行为115起,教育行人324人次。

2个小时115起,在整治行动面前,仍有这么多人不管不顾,从这组数据我们看到了“中国式过马路”的普遍性,也感受到了治理难度之大。

“中国式过马路”不仅会引发交通堵塞等一系列问题,甚至会危及违规者自身的生命安全,给自己和他人的家庭造成沉重的伤害。

如何应对“中国式过马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其实已做了明确规定:“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海口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对行人违法进行处罚,体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律精神,也展示了向顽疾宣战的决心,值得肯定和赞赏。

公众对海口的专项整治充满期待,但同时也心存担忧,害怕“一阵风”过后,又“涛声依旧”。

确实,要铲除“中国式过马路”这样的“城市牛皮癣”,不建立长效执法机制,而寄希望于“运动式”的专项整治是不现实的。

“运动式”的整治,意味着闯红灯今天可能受处罚,明天则可能侥幸逃过,这种不确定性在伤害法律权威性的同时,也不利于公众建立规则意识。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确实面临执法难度大、成本高等问题,“运动式”执法能否转化为长效性治理,考验城市管理者的决心。唯有常抓不懈、严格执法,才能让法律成为信仰,才能修复公众对规则的尊重和信任。我们期待,海口能通过专项整治总结经验,形成长效的治理办法,保持常态化执法。

解决“中国式过马路”是一个系统工程,常抓不懈还包括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道路规划、交通设施,交通设施建设、交通信号设置要更加便民,提高道路通行率,减少行人交通违法的可能。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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