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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政局回应“6亿建公墓只埋干部”:报道失实

2013年05月10日15:33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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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一则《广州拟投6亿元建造“革命公墓” 据称只埋党员干部》的新闻报道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当晚,广州市民政局紧急回应称广州市福山公墓不存在“只埋干部”说法。市民政局宣传和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福军称,福山公墓可定性为一座公众墓园,不存在专门的党员干部墓区和公务员墓区,劳模或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人士的骨灰可安置到荣誉墓区。

相关报道中称“当地村民告诉记者,据说能葬在这里的都是厅级以上干部、革命烈士、公务员、科学家等等这样的人物,就是本村人以后死了都不能葬在里面”。

对此,市民政局回应称,广州市规划建设福山公墓项目建设目的主要有三点:一是缅怀先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需要,为英烈提供安息之地和纪念场所,用英烈事迹激励后人、传承优良传统。二是贯彻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需要。继续保持遗体火化率100%目标,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和倡导群众移风易俗。三是节约自然资源、树立绿色生态墓园的需要。

“‘继续保持遗体火化率100%目标’是想让老百姓知道,他们去世以后,骨灰是有地方安置的,通过建设骨灰楼和墓穴达到这个目的。”市民政局宣传和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福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而“树立绿色生态墓园的需要”有两层含义,一是与已经建好的传统公墓相比,福山公墓设计的壁葬区比例更大;二是树立绿色生态观念,尽可能保持福山原有生态状况,注重自然和谐、良性循环,保持原来的植被、水塘小溪。

据了解,市福山公墓项目正式名称为“广州市福山公墓”,于2011年3月批准立项,分为两期项目进行建设,目前一期项目已完成征地、设计、环评等手续,已领取《林地使用许可证》并通过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包括骨灰堂、遗体捐赠者纪念广场及公众墓区、烈士墓区、荣誉墓区、艺术墓区、壁葬墓区等区域。

据王福军介绍,福山公墓可以定性为一座公众墓园,因为它既有公众骨灰楼,也有公众墓区。不存在专门的党员干部墓区和公务员墓区。烈士骨灰安置到烈士墓区,劳模或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人士的骨灰安置到荣誉墓区,党员干部、公务员的骨灰其实是安置到公众墓区。其中公众墓区面积要根据最终的规划图确定,现在还难以确定公众墓区在规划设计中所占比例。

针对有报道称革命烈士或一定级别的官员骨灰可优先寄存,与普通群众实行分级寄存,王福军表示广州墓园并不存在党员干部骨灰可以优先寄存或者优惠的政策规定。(记者张林、通讯员文燕媚)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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