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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翔同志逝世

2013年04月16日07:56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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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涪陵地委常委兼行署副专员、地委顾问,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李凤翔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4月14日在涪陵逝世,享年96岁。

李凤翔同志,男,汉族,湖北应城人,1917年4月生,1939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4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李凤翔同志,1939年10月至1944年5月湖北抗战支队战士、排长、营副政治指导员、抗大学员;1944年5月至1949年10月河南二分区住南指挥部作战参谋、十团营长、副政委、教导员;1949年10至1950年5月三十三师供给处副政委;1950年5月至1952年7月四川省大竹县公安局局长;1952年7月至1965年6月垫江县县长、县委副书记、书记,涪陵地委财贸部长、彭水县委书记;1965年6月至1982年12月涪陵地委常委兼行署副专员、地委顾问;1982年12月离休。2011年6月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

李凤翔同志送别活动将于2013年4月16日下午5时30分在涪陵殡仪馆举行。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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