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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卫青山绿满胸——记秦皇岛市森林公安局第一政委樊渭

2013年04月07日13:12   来源:秦皇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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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事森林防火工作整整十年,跑坏了三辆车,踏遍了全市447万亩林地的沟沟岔岔;

他,带领森林公安干警查处610多起行政案件、破获220起刑事案件,没有一起错案,没有一起行政败诉案件;

他,带出了一支“森林铁军”,经受住了410多起山火的考验,在“4·12 ”火灾时,连续奋战七天七夜,没有发生一起伤亡事故;

他,曾获得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先进个人、全国森林防火先进个人等多项殊荣,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他,就是共产党员、“青山卫士”、市林业局调研员、市森林公安局第一政委樊渭。

“干工作就要严谨务实,不能因不懂法,伤了百姓的心”

今年53岁的樊渭,在领导岗位上就有20多个年头。20多年里,他养成了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樊渭出生在青龙满族自治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5岁时便当上了一名民办教师。深感知识匮乏的他,先后通过自学完成了高中、大学、研究生的课程。

樊渭曾担任过镇长、副县长、市林业局副局长等领导职务,分管过公安、城建、森林防火等执法部门。“干工作就要严谨务实,不能因不懂法,伤了百姓的心。”樊渭经常告诫自己,也这样教育自己的手下。

1996年,青龙肖营子镇因集贸市场征地多年未予补偿,被征地村民杨某等人多次进京上访,成为全县一个“老大难”。樊渭任镇长后,广泛调查,翻阅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书籍,掌握第一手材料。市场主管部门答应按几年前原合同支付补偿款。樊渭极力反对,强烈要求考虑物价上涨因素,最终相关部门不仅按时价补偿了征地款,而且连村民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都如数支付,给百姓讨回了公道。当杨某等带着村民送来锦旗时,樊渭严肃地说:“锦旗就不要送了,但你们一定要告诉村民,共产党是讲道理的。”

担任市林业局副局长后,樊渭更加注重依法执法。2010年4月,抚宁县东王庄村民赵某因野外用火造成火灾。樊渭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案卷中缺少现场勘察笔录。他责令工作人员连夜到现场实地勘察。做好勘察笔录后,依据市政府的“防火令”,对赵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赵某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市政府法制处认为处罚依据合理,证据充分,违法事实成立,维护了林业局作出的处罚。

樊渭注重对防火工作的研究,经常提合理化建议。他多次找到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刘志新,提出修改《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提案。新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采纳了提案中关于划定高火期、火灾处罚偏轻等多个建议。

樊渭任市林业局副局长十年来,全市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10余起、刑事案件220多起。每遇重大复杂案件樊渭都亲自参与、审阅案卷,没有发生一起错案,没有发生一起败诉案件,更没有一起因执法走偏而引发社会不稳定案件。

“看到山上失火,比点了我家的房子还心疼。如果我退休了,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当防火护林员。”

“十年封山,不一定成林。但一把大火,就可以让几十年、上百年的森林消失殆尽。”话语不多的樊渭,对森林火灾危害认识非同一般。

要想关键时候有办法,必须平时有准备。为保护好巍巍青山,樊渭走遍了全市的447万亩林地的沟沟岔岔。哪里林子最密集,哪里的山场存在火灾隐患,他都做到心中有数。“他到山里转悠的时间比在办公室里多多了,哪条路怎么走,天再黑也能找到。”干警李文军说。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有8年的森林防火经验,我要提扑火建议”

2011年是一个不寻常的年份。秦皇岛气候干燥。经验丰富的樊渭心里十分担心,预感要发生重大火灾。在他的提议下,市扑火队配备近百台进口风力灭火机,为每名扑火队员配备了对讲头盔。4月12日,樊渭的担心还是发生了。抚宁县大石窟村发生森林火灾,大石窟山势陡峭,山林茂密,风力6到7级,火借风势向原始森林纵深方向蔓延,形势十分危急。我省消防官兵,北京、吉林等森林武警也快速集结到火灾现场。

近两万官兵和当地干部群众如何扑火?怎样控制火情?正当指挥部纠结之时,一个响亮的声音传到了原省长陈全国那里:“报告省长,我叫樊渭,是一名共产党员,有8年的森林防火经验,我要提扑火建议。”指挥部立即采取了他提出的分区扑救、空地配合、协调联动的建议,火势迅速得到控制。

4月17日是火灾决战的日子。指挥部把重要火场指挥权交给樊渭全权指挥。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的樊渭,一边沉着指挥火场扑救,一边把跟着自己扑火多年的8名森林公安干警送到扑救最危险一线。看着体力严重透支的兄弟,他满脸泪水,哽咽而又坚定地说,“不能让火线前进一步,不能有一个兄弟伤亡,必须活着回来。”经过4个小时的激战,大火终于被扑灭。

“樊渭同志,你再说一遍,再报告一遍。”当樊渭把扑灭大火的消息报告给指挥部时,樊渭的电话里传来了指挥部的掌声。“樊渭同志,你是好样的,你们的队伍是好样的。”

“4·12”大火燃烧七天七夜,广大官兵和扑火队员奋战了七天七夜。樊渭深入火海,一线指挥,果断决策,创造了无一伤亡的国内森林大火扑救史上的奇迹。

“每当看到山上失火,就像点了我们家的房子。”数千亩林地被毁的“4·12 ”火灾,成了樊渭一生中难以忘却的记忆。“只要是有关火灾的事儿,我从来不手软。”从那以后,他对森林的感情更深了,心中充满了对绿的渴望。他多次到被烧过的林地察看,每每看到枯死的大树,心里总是酸酸的。

“当领导就要行得正,不要让群众戳脊梁骨”

“我在领导岗位20多年,特别是森林执法工作就十年,如果说没有一个送礼的或是说情的,那是不可能的。”采访樊渭时,他毫不回避社会不正之风。“当领导的就要行得正,不要让群众戳脊梁骨。”

樊渭分管森林防火工作期间,先后实施了燕山山脉森林防火一期和二期工程,涉及资金1000多万元。好多厂家和商人找到他,只要采购他们提供的货物,以高额的提成方式回报。樊渭一一拒绝,通过公开招标,依法采购。

2005年,西北某公司中标了风力灭火机。在供货中,樊渭发现有100多台没能达到标书要求,他坚持要求退货,厂家送来红包,想让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樊渭义正词严地说:“这关乎扑火兄弟们的生命,如果发生问题,你我的良心何在!这钱,你我花着能舒坦吗!”厂家最终被樊渭打动,只好换来合格产品。

去年4月,海港区北港镇西付店村任某雇用辽宁王某,对新102国道两侧的5800多棵大树实施截干,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因为任某属于雇佣他人实施犯罪行为,为让他得到应有的处罚,樊渭先后请教了国家森林公安局、南京森林公安警察学院有关专家,探讨案件定性。任某看情况不妙,找到有关领导说情,说砍点树能坏多大的事,给个面子,处理处理就行了。可樊渭却说:“只要是砍树,就是天大的事儿。”

见领导说情行不通,赵某就拿着鼓鼓的一包钱,来到樊渭办公室,十分有底气地说:“樊局长,这钱是你的了,我的事儿你看着办吧。”

樊渭没有选择人情,也没有选择金钱,而是选择了正义。最终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对赵某实施了拘留。

倒卖野生鸟类是一个暴利行业。樊渭主管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期间,许多商贩或是用利益诱惑,或是暴力恐吓,但都没能让他停止正义的脚步。2009年、2010年,他先后组织对抚宁县洋河套村、田各庄村两个非法收购窝点实施“清巢”,7万只野生鸟类成功放飞。2011年,又对天桥市场的非法收购黑窝点进行彻底清剿。如今,秦皇岛野生鸟类市场彻底绝迹。(记者傅春秘 实习生王亚非)

 (来源:《秦皇岛日报》2013年3月27日报道)

(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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