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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三公消费关键是“不差钱”

惠铭生
2013年03月27日09:25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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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称,全国三公消费总额突破9000亿元,相当于2012年全年财政收入的10%。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回应称,三公消费没有9000亿这么多,从近两年预算来看,三公消费逐年下降。他称三公消费绝非越少越好,更多应该强调适度(3月26日中国经济网)。

在我看来,这样的争论没有多大意义,“三公消费”是否达到9000亿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前我国的“三公消费”是不是很严重?是不是越发触及公众的心理承受底线?“官府一次宴,百姓一年汗”,“村干部一年‘喝’头大水牛,乡干部一年‘喝’台大铁牛,县干部一年‘喝’座小洋楼……”诸如此类的讽刺民谣便是一种答案。

如何遏制泛滥的三公消费?我们素来不缺民间智慧,比如,方方面面的社会监督不能缺位;签字报销制度不能再依靠“一把手”的“一支笔”,而是要公示,要实行集体签字制度等。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关键还在于三公消费“不差钱”的现实。

审视一些党政机关的经费收支,我们不难发现,他们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预算内的财政拨款;二是纳入财政统筹预算内资金。这部分资金是各机关单位“创收”的,如房屋出租等,像这部分资金,表面上看纳入预算,但在实践操作中,却大比例返回给创收单位;三是物价部门许可的所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审批盖一个章、进行一项检查、搞一次培训、组织一次评选……一次低成本的活动,收费动辄成百上千元,累计起来,其数额自然大得惊人,这些资金基本是百分之百留用。另外,还有一些号称“二政府”的协会收取的天价会费等等。所以,除了预算内资金来源,一些党政机关对于三公消费根本“不差钱”。

中央提出“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以来,公款吃喝之风有所收敛。李克强总理上任时的“约法三章”,都见证中央新领导集体遏制三公消费的决心和信心。空谈误国,遏制泛滥的三公消费,我认为,最关键的就是“控权”和“控钱”——“控权”,是防止权力滥用,使各级公权部门有所畏惧,不敢在三公消费面前恣意乱为;“控钱”,就是监控公权部门的所有资金,除预算外资金外,所有资金回收财政。如此,一些公权部门即便想滥用资金搞三公消费,恐怕也会因为“差钱”而嗟叹不已。如此,可以一剑封喉,让三公消费回归合理和正规。

(责编:方蕊娟、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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