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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村级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山东莒县“村民自治”样本分析

2013年02月26日15:0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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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支出共50项,农灌架电26325元,硬化村头路48492元,生活费260元”。近日,在山东省莒县陵阳镇刘河口村“两公开一会审”会议现场,村会计刘彦吉逐项宣读着财务支出单据。

“我有一个疑问!”宣读完毕,会议进入提问环节,党员张文明随即提出:“第三项生活费是怎么回事,咱村里没请人吃饭啊?”

“前几天农灌线路改架,村电工带着两个人上城里买电器,中午吃了顿饭。”村支部书记、会议主持人刘志军的话音刚落,张文明马上站起来说:“三个人一顿饭吃去了260元,也太贵了!这笔账我不同意下。”“以前咱上城里买东西都是快去快回,俺也不同意下!”不少人附和。

最终,这项开支在集体表决的时候被否决,由吃饭的三个人自付。

莒县2012年开始探索实施的以“阳光理财、民主议事、群众公决”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事务“两公开一会审”工作法,实现了村级事务村民自治。

莒县的村级“两公开一会审”是在乡镇党委政府监督下,各村每月25日到31日组织召开一次由村级组织成员和部分群众参加的民主理财(事)会议。

会议设三个流程,一是“晒”,一项一项公开“曝晒”当月财务收支和重大事项办理情况,下月财务收支预算和重大村务拟办事项;二是“审”,与会人员对村两委公开事项进行集中会审,对存有异议的事项进行质询;三是“决”,对支出事由不充分的,予以否决,这笔支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盖章,成员不签字,镇经管站不予下账,谁支出的由谁自负;未过半数同意的拟办事项,作为否决事项,暂缓办理。

“村民自治、农村民主不应仅体现在三年一次的选举上,更应该体现在日常村级事务的管理上,而现在村民和村干部之间的联系普遍减弱,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不高,这是推行‘两公开一会审’的一个考虑。”莒县县委书记刘守亮说。

“两公开一会审”致力于从源头解决问题,这种模式搭建了一个干群平等对话的平台,实现了村级事务村民自治,形成村级矛盾问题事前预防、事中自我调解、事发即时自主化解的机制。

刘河口村当天的“两公开一会审”还修改了“老年社区楼房建设标准和分配继承”的事项。因为资金是村里争取来的,又是老年社区,村两委提出楼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房产不继承的方案。

记者看到,此提议一提出,有村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会场立刻炸开了锅,纷纷围绕“房子继承”这一话题展开了激烈讨论,最终村两委的方案被否决,改为楼房面积80平方米,允许子女继承。

“两公开一会审”的办法把村级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防止了村级经济问题的发生。莒县纪委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全县反映农村干部经济问题的信访件同比下降31.7%,未接到一起反映涉及2012年农村干部经济问题的信访案件。

“村里怎么花钱老百姓不知道,村里有什么收入也不知道,村干部坐收坐支,没有监督。即便最后村干部因经济问题坐了牢,钱也追不回来了,损失已经造成了。”莒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毛怀伟说,实行“两公开一会审”后,收入支出公开化,群众有了一个监督干部的平台。

“给我们很大压力。老百姓真敢说,有时候一场会下来后背全是汗:要是哪项开支被否了,自己垫上不说,丢人啊!”寨里河镇穆家寨村党支部书记王洪亮对记者说。

“十八大提出丰富基层群众自治的内容和形式,‘两公开一会审’就是农村自治的一种实现形式。”刘守亮认为,“两公开一会审”是个“起底”的办法,短期内可能让农村一些矛盾或问题暴露出来,但是长期看一定会见效。因为它实现了村级财务事务全景式公开和全方位监督,村干部暗箱操作的空间挤没了,从源头上避免了农村不和谐因素的发生。(新华网济南2月26日电记者王海鹰、张志龙)

(责编:杨丽娜(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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