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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

2013年02月22日15:32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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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日前广东省出台了《关于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加快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提出了目标、原则和保障措施。

根据《意见》,从今年起,广东省将全力培育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四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园区、生产基地、专业镇村、农产品批发市场“四大建设载体”,争取到2015年,“四大经营主体”和“四大建设载体”经营农地面积占全省承包地总面积、带动农户数占总农户数、创造农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均达到50%以上。

在培育经营主体方面,《意见》鼓励各地围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组建发展农民合作社,鼓励涉农单位和个人领办合作社,高等院校和专业机构与农民合作社展开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与农民合作社、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强调围绕特色产业、农产品,扶持种养大户发展家庭农场或合作农场。

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载体方面,《意见》强调提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水平,建设一批加工增值潜力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农业专业镇转型升级,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物流企业。

在制度创新方面,《意见》还提出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制度、金融服务制度、集体产权制度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包括鼓励各地建立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托管中心等新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探索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新模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记者 郑可欢)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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