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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最低消费”成社会共识

陈恒
2013年02月07日09:49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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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23日起,本报陆续推出餐饮业“最低消费”等不合理收费助推浪费和奢靡之风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1月23日我报头版刊发《餐饮业一年浪费两亿多人口粮——透过京城高档餐厅“最低消费”看奢靡之风》,反响强烈。人民网、新华网等100多家网站转载。

1月24日,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北京烹饪协会、北京西餐业协会向北京市餐饮行业发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倡议。围绕本报聚焦批评、群众反映强烈的“最低消费”现象,专家和业界人士指出,“最低消费”是部分餐饮企业为提升效益想出的“笨办法”。饭店包间等虽满足了顾客的需要,企业也投入了成本,但绝不能违反餐饮业“奢俭由人”的传统,不能强迫顾客浪费。

1月25日,本报推出《告别畸高的“最低消费”》专版,继续追问“最低消费”为何屡禁不止,同时刊发光明评论《“最低消费”必须改革》。

1月29日,本报推出《畸高的“最低消费”标准必须终止》专版,记者通过对京城餐饮业“最低消费”现象的调查,揭露“最低消费”背后的玄机,同时本报驻奥地利、美国记者,介绍了这些国家很少有“最低消费”等不规范收费现象。

1月31日及2月1日,本报再刊《禁盘中浪费 兴舌尖文明》和《不能让“最低消费”绑架春节》两篇评论,呼吁行业自律、清理“最低消费”。2月1日,本报刊发报道《酒店餐饮业面临洗牌机遇》,探索在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之风下酒店餐饮业的转型之路。

一系列报道持续引发广泛关注。在百度搜索“规范‘最低消费’”,结果日增几万条,截至2月5日已有60余万条,新浪微博上相关博文有90多万条。

从1月24日至2月5日,其他各类媒体纷纷对“最低消费”现象进行调查和抨击。人民日报、新华社、新京报、北京青年报、南方日报等中央和地方媒体陆续跟进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各媒体跟进调查报道和评论逾百篇。

1月28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要求,餐饮行业要清理规范“最低消费”、包间费等收费,减少不合理的餐饮支出。

1月31日,新疆乌鲁木齐公布整治餐饮业“最低消费”行为的实施方案,要求所有餐饮业所设“最低消费”一律停止,不得以任何形式、名目予以设置。同日,湖北武汉8家中高档餐企负责人承诺并呼吁业内不再设置包房“最低消费”。2月1日,湖北广水工商局约谈21家大中型餐饮业负责人,叫停“最低消费”。

2月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全国46省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发出“八反对、八倡议”,旗帜鲜明地反对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最低消费”是餐饮消费领域非常普遍的“霸王条款”,涉嫌强制交易和不公平交易,违反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应有所作为,加以限制甚至取消。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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