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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一把手”出庭应诉渐多

上海市今年将建市级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机制

行政机关领导与当事人平等对话,案件更易妥善解决
2013年01月25日08:41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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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该说什么话?没学过法律万一出丑怎么办?”这是许多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当被告时最怕遭遇的事。这一情况正在改变:2008年至201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631件,其中741件次案件由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记者从市高院获悉,今年,本市还将建立市级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机制,对“一把手”出庭应诉作出明确规定,依法接受司法监督。

据介绍,由于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领导必须出庭应诉,因此许多“一把手”往往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浦东新区法院在全市率先推行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机制,此后这一制度逐渐在全市各区县推开。

日前,闵行区法院第30法庭,一起涉及工伤认定的行政官司正在开庭,闵行区人保局局长张伟麟坐在被告席上进行答辩。同时,闵行区区长莫负春及区各委办局、街镇“一把手”近30人也在旁听席上认真旁听。这起行政官司案情并不复杂。2011年5月,电力设备公司员工詹某在车间内装卸铸件时,从平板车上摔下受伤。闵行区人保局认定詹某所受伤害为工伤。但公司认为詹某提出工伤认定时已超过时效,他与公司也不存在劳动关系,人保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有失公允,因此将人保局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詹某提出工伤认定时未满一年,且詹某的社保缴纳情况也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关系,据此判决电力设备公司败诉。

五年来,每年首个以闵行区人保局为被告的行政官司,张伟麟都出庭。通过出庭应诉,张伟麟发现行政机关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在这起案件中,人保局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只送达到伤者,而没有送达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这样做容易引起一方当事人产生不公正的感觉,今后应避免。”如今,“一把手”出庭应诉已成为各区县政府对职能部门的考核指标之一。浦东新区出台《依法行政考核细目》,对区内各行政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行政行为的过错率、领导法治观念的加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黄浦区也出台规定,全区所有行政机关遇到的第一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领导都要出庭应诉。闵行区法院在送达应诉材料时,一张“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商请函及回执”会送到“一把手”案头,以督促他们出庭。每年,法院以白皮书形式通报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情况;并对“一把手”出庭时法言法语的运用、答辩技巧的掌握以及事实的陈述和举证等进行讲解,加强应诉指导。

数据显示,近年来,本市行政官司中,“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比例逐渐增多。去年,“一把手”出庭的行政案件达199件,较往年大幅上升。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较多的案件大多涉及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土地资源等。行政机关领导与当事人平等对话,“民告官”案件更易得到妥善解决,不少案件在开庭后当事人主动撤诉、案结事了。(记者 陈琼珂)

(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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