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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回应揭阳榕城区“借孤儿”事件

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 排查孤儿要依法依规办事
2013年01月14日15:28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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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本报连续报道了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向寺庙“借孤儿”应付上级检查的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昨日,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省民政厅认为揭阳市榕城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排查和处理紫峰寺收留孤儿时的工作态度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是错误的,给民政部门这次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排查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并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各级民政部门应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作风,以严肃认真、积极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管理工作。

省民政厅还表示,我们诚意呼吁社会爱心人士特别是已收留孤儿的个人和机构,要从孤儿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从有利于孤儿健康养育、快乐成长出发,一切为了孩子,理解信任、支持配合民政部门的工作,也欢迎新闻媒体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共同关心和关爱孤儿,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省民政厅再次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扎实开展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弃婴(弃童)的情况的排查工作,安排专人排查,派出工作组督查,力求做到不疏漏、不留死角、全覆盖,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在排查中要依法治理,做到区别管理。

记者了解到,“区别管理”即是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中不具备养育条件和安全保障的,做好收留人和民办机构的工作,抓紧将孤儿接收并集中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对已经具备养育条件,本人又坚持养育孤儿的,各地民政部门与其签订合办协议,明确责权,纳入到民政部门监管;对于已签订合办协议,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对于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个人,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于借收留孤儿募捐牟利或操纵孤儿从事违法活动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目前,省民政厅已对各地民政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出要求。省民政厅表示,各地在排查过程中不要走过场、不要搞形式主义、不要弄虚作假。各地要高度重视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的排查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对待。

除了对事件本身作出回应外,省民政厅也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推进孤残儿童特教、医疗、康复、成年后培训、就业等工作,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提升孤儿养育水平,为孤儿提供一个温暖幸福家园。(记者/李强)

(责编:吴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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