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亮点。经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期调研,日前九三学社浙江省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呼吁各级政府加以关注并进行规范。
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发现,目前各农业合作社由于入股社员出资比例悬殊,实际控制者往往是某个“大户”,部分合作社沦为公司申请财政补助的工具或等同于村集体经济的“小金库”,不仅难以达到互助合作的目的,更难实现二次分配或返利。制度执行走样,合作社章程、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等虽有却形同虚设。此外,由于缺乏可行性研究,部分合作社在选址或选择种养殖品种上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导致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投入的财政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应。
对此,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建议,首先要将内部章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决策民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支持的对象,逐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培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主体。其次,要整合部门资源完善规范管理,依法将农业主管部门明确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综合协调和领导机构,将各部门出台的合作社支持政策做到最大限度的整合,避免不同部门之间政策交叉导致的低效。此外,建立分类引导的政策机制,对于由同质性农户组建的合作社,重点加强对其经营能力提升的支持,对于公司领办型和大户带动型的合作社,重点加强对其内部制度建设的支持,维护一般社员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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