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我们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思想,不仅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而且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不仅对中国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而且对人类文明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
一、建设西藏特色的生态文明
西藏要在本世纪前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300万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快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面对这样的新目标,文化需要创新,文明需要提升。生态文明是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们在进行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进程中,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更显迫切。
西藏作为青藏高原的主体,不仅是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也是中国乃至东半球气候的“启动器”和“调节区”。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了西藏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地位。在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中,提出了“确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生态环境良好”。把“确保西藏生态环境良好”列入到指导思想之中,表明良好的生态环境对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性,意义深远。在关于西藏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战略定位中,强调要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实现跨越式发展,更加注重保护高原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增长、生活宽裕、生态良好、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统一。更加注重保护高原生态环境,是西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保护高原生态环境,既是实现西藏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
随着各项改善生态环境项目的建设实施,目前西藏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态屏障功能逐步增强。许多重点城镇的沙尘天气明显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提高,大范围的农田和牧场得到有效保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构建,将极大缓减全球变暖等因素给生态脆弱的“世界屋脊”带来的压力,同时,也可使当地群众进一步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为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加稳固的生态环境支撑和重要保障。
二、西藏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既要重视经济发展,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当前,建设生态文明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生产方式上,要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方式,使生态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在生活方式上,要改变对物质财富的过度追求和享受,过一种既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生态的生活;在文化价值观上,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树立符合自然生态要求的价值规范和价值目标等等。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是尊重自然,维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实现途径是通过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一)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观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转变人与自然相对立或以人为中心的观念,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观。因此,建设生态文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在生态文明观看来,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自然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有其自身运行规律,人类一切活动都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树立生态文明观,意味着必须转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生产方式,就是推动生产方式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向低投入、高产出、低污染转变,发展循环经济,力争做到废弃物最少化、无害化,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转变生活方式,就是倡导和实行绿色消费、文明消费,抑制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索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资源能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这也是建设具有西藏特色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
(二)把生态文明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坚持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重要目标,努力把生态文明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始终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在发展中重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继续着力加强生态保护,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把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纳入干部任期目标绩效考核,坚决纠正“拼资源求发展”、“先发展、后治理”的行为,努力实现发展与环境互促共赢。要加强重点生态保护,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退化生态系统修复重建,抓好大江大河源头区、草原、湿地、天然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水土流失、土地草场退化综合治理和污染防治力度,全面落实节能减排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核定范围之内。
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生态效益补偿长效机制。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全面落实节能减排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生态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旅游业发展之中,使旅游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切实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
要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加快实施生态安全保护屏障与建设规划,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不断优化空气质量,继续强化教育引导,形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加强主要江河、重点区域水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森林草原、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监测网络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大交通沿线、重点景区等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严格环评审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化污染防治和辐射环境监管,强化对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执法监管。
(三)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立体保障
生态教育作为生态文化的知识供应体制,在生态文化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生态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在建设西藏特色的生态文化上,一是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文化氛围。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和守法经营意识。将环境保护列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青少年环境基础教育,开展全民环保科普宣传,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环境保护部门是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总体设计部”,其他有关部门是环境保护事业的共同建设者。要加强环境保护部门的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体制。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舆论监督。四是形成科技创新与科学决策机制。针对现阶段生态环境状况,加大对全球性、区域性、流域性以及前瞻性重大环境问题的成因与演化趋势的研究,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形成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的监控、预警技术体系,带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五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搭建平台,鼓励公众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六是加强基层社会单元的环保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社区、村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使每个公民在享受环境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形成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
(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西藏要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转变经济发展观念,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抛弃传统发展模式,转而采取经济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思想上应正确认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主要是:从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要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优化经济结构的意识,将环境保护作为新阶段推进发展的重要任务。在政策上,应从顶层设计上着手,只有将环境保护上升到国家意志的战略高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环境问题。在发展布局上,遵循自然规律,开展全区生态功能区划工作,根据不同地区的环境功能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要求确定不同地区的发展模式,引导各地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在发展规划上,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在措施上,应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包括建设完善的法律制度,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培养专业的执法队伍,采取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等。
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事关民族生存与复兴的伟大事业。我们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加快实施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努力构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让跨越式发展的代价越来越小,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造福国家、人民和子孙后代。
(作者单位:西藏大学经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