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国家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会议要求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
会议批准了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这次共有482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至此,从1990年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以来,共有16.6万多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机制调整更重要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提高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的这项决定,对成千上万的企业退休人员来说,无疑是这个数九寒冬里的一条温暖消息。在为养老金增加而欣喜的同时,我们更注意到会议透出的另一条信息: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
企业退休人员在不同时期为企业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养老问题既是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和政府多年来始终在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2005年以来,我国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提高养老金水平。和以前的养老金调整相比,国务院常务会议9日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机制建设提上了议程,人为调整变为机制调整,这就保证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能够随着经济发展而增加,使他们的生活水平能够在今后得到稳步提高。可以说,这样的机制建设,比给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一次更重要。(叶 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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