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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八大】“职工的需要,让我们坚持下来”

2013年01月10日11:00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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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作为一名职工维权法律援助律师,这段话给了我莫大的鼓舞。我要把这项工作坚持下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为更多权益受到损害的职工提供帮助,把法律思想的火炬传递给每一名有需要的职工。”广西柳州市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柳州市总工会职工律师团副团长覃柳芳如是说。

覃柳芳从事律师职业13年,从2005年开始致力于为职工维权, 7年来,她和职工律师团的律师们总共参与解决职工群体事件7000余起,涉及职工9万余人。覃柳芳亲自参与的案件占了三分之二,她也因此在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大会上荣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职工维权难。”覃柳芳感叹道,“劳动者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收入低,很多人法律知识欠缺。”她说,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职工只考虑眼前收益,忽略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保险等问题,发生争议后往往束手无策。

“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量大、责任大、耗时长,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但是职工需要我们,我们也得到了职工的认可,这是我们多年来能坚持下来的原因。”覃柳芳说,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程序繁琐,比如工伤维权案件,往往需要先认定工伤,然后是劳动能力级别鉴定,到复议,再到劳动仲裁申请赔偿,最后还要经过法院一审甚至二审,这个过程耗时长,举证难,胜诉难,执行难。劳动者不但要饱受身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煎熬,还要承受经济上的困难。因为很多单位只是付给部分医药费后,就拒绝再支付。

2008年,一位到柳州务工的农民工张某,刚到工地一个星期就不小心从钢架上摔下来,致2级伤残,送进医院的前期抢救就花了20万元,工程公司支付抢救款后,未再支付费用。当时张某已经困窘得连复印材料的钱都没有了。张某的父亲找到了职工律师团,随后律师团指派律师到工地了解情况,寻找证人,收集证据,并寻求柳州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的帮助,最终帮助张某与公司达成调解,如今公司已经按照工伤标准给张某享受终身待遇。这个案件耗时2年8个月。

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法治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对此,覃柳芳表示,将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不断探索维权方法、措施,为职工提供更好、更全面、更快捷的维权服务。(庞慧敏)

(责编:吴思瑶(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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