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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保障

——访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霍凤兰
2013年01月09日13:21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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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霍凤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十八大报告再次把食品药品安全提到改善民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为我们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切实完善监管机制和体制,加大监管力度,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

霍凤兰介绍说,近年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探索、实施了“三为主”的监管模式。针对监管工作实际和薄弱环节,实施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相结合,以事前监管为主,做到监管关口前移;上级监管与基层监管相结合,以基层监管为主,做到监管重心下移;集中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日常监管为主,使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针对药品安全风险程度的不同,对重点品种、环节、区域,制定实施药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程序等一系列措施办法。同时积极探索在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内部建立生产质量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使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我省被国家列为唯一试点省,该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全国推广。

建立了监管责任机制。积极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了以省级为指导、市级为中心、县级为重点的分级管理责任机制;完善了责任明确、相互配合、联动协调的部门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盘棋。同时,积极探索构建“五级网络、五级监管”体系,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村(屯),努力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网络、五级监管”新格局。

有效规范市场秩序。针对突出问题,在全省相继组织开展了数十个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开展了10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仅2012年全省就取缔无证餐饮单位764户。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全省累计查处违法案件7万余件,其中我省破获的辽源市“5·13”特大制售假药案,被列入2010年全国十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重点案件之一,荣获“2010年全国药品打假典型案件奖”。仅2012年,全省就取缔药品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无证经营127家,捣毁制售假药、医疗器械黑窝点14个。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目前,我省已对全国307个基本药物品种、我省增补的360个基本药物品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对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全部进行核查;对基本药物全品种、全品规进行全覆盖抽验;对我省所有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实施电子监管,企业入网率、改造率、运行率全部达到100%,上市基本药物品种做到了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

实行阳光行政,有效促进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了多项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重组兼并,盘活企业和品种,帮助地方政府引进知名药业落户吉林。我省获得国家局确认的13713个药品批准文号,占全国文号的十分之一。积极扶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GAP基地认证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同时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全部审批事项进行公开审批,并探索推行了办事程序最简化、审批效率最大化等“八化”审批措施。近年来,我省医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2011年全省医药工业总产值实现了858亿元,同比增长48.9%,成为全省增速最快的优势产业之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统一思想和行动,凝聚智慧和力量,把创新和发展体现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来。一是立足于强化监管,加快构建全省“五级网络、五级监管”体系,完善监管责任体系、检验检测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产品追溯体系、企业诚信体系。二是立足于监管保障,加快完善实施食品药品质量标准量化考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物资保障机制、人才保障机制。三是立足于提升监管能力,抓好“七方面工作”,即法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示范工程建设;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重点内容的监管;加强风险排查和风险监测预警与再评价;强化监管基础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指导服务、促进产业发展。(李娜)

(责编:吴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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