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印发《关于加快大型装备库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明确了全军部队大型装备库房建设的指导原则、主要任务、标准规范和措施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统筹谋划和加快推进建设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
《意见》指出,随着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深入推进,高技术装备快速发展,装备价值量不断提升,搞好库房配套建设,对于保持装备战技性能、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综合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依据全面建设现代后勤和装备建设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系统配套、集约保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注重质量、讲求效益”的原则,加快建设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大型装备库房。到2020年,全军部队基本完成大型装备库房配套建设任务,形成与军队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部队装备发展相协调、与现代营房建设水平相一致的大型装备库房保障体系。
《意见》要求各级要建立完善大型装备库房专项工程建设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建设质量和保障效能。要立足现行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由基建营房部门牵头,建立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实现主要工作环节的有序衔接、有效联动,促进库房建设与装备建设发展同步配套;要按照集中部署、集成建设、集约保障、科学管理的思路,科学规划装备库区布局,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科技新成果,注重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提升装备库房功能品质,使各项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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