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石屏县被省委确定为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试点以来,抓住重点、盯住焦点、锁定难点,以县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为引领,推动一府两院及人大、政协各党组,乡镇、县属部门党(工)委,村委会、村小组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住权、管住人、管住事,构建全县“一盘棋”、干群一条心的和谐发展新局面。
领导职权规范化,用制度管住权。石屏县从规范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以及县委常委的职权入手,以规范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主线,立足于精简、务实、管用原则,查找制度内容上的不足、管理中的纰漏、执行中的难点,将原来的77项制度精简为10项,补充12条规定和办法。规范了乡(镇)党委、村(社区)党总支、村(居)民小组支部制度,建立起系统、规范的制度体系。其中,以“党建状元榜”争创机制和“百村千户万元增收”行动为主题的“四富四抓四帮”党建带富责任制,成为撬动“三农”工作特别是农民增收的杠杆和支点,受到老百姓的拥护。同时,从规范公共资源、资产、资金“三资”管理关键环节入手,对县、乡大额资金及村、组集体“三资”的界定、决策、使用、监督等进行规范,提高了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利用效率。全县9个乡镇实行的“村账乡(镇)管”、“三人签字”、“双印鉴”管理制,实现了村集体资金管理规范化。
干部选任透明化,用制度管住人。石屏县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动议、提名、酝酿、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了规范县委书记用人行为办法、非定向推荐县级重要部门正职办法、乡镇党政正职预备人选工作办法、整治“三不”干部的意见,规范了县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调整动议权、提名推荐权、组织酝酿权、主持决策权、监督管理权“五权”。采取“五公开三差额”办法规范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各项程序,增强干部选用的透明度,从制度上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常委挂乡包村联户和随机调研责任制要求,推广“插甸经验”,常委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困难和诉求。从规范县委书记用人行为到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再到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常委挂乡包村联户、随机调研等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建立起了一套科学、务实、管用的用人管人制度,形成了“制度面前没有特殊”、“制度约束没有内外”理念。
议事监督严明化,用制度管住事。为确保权力运行得到制约和监督,县委建立了重大决策事项“三议三督三公开”决策机制和县委工作社会监督评议办法,推行权力运行规范、公开透明。即:对事关发展大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部门承办提议、社会听证评议、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决议“三议”;事前督议、事中督责、事后督效“三督”;议案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进行。制度实施以来,石屏一中分开办学、环湖生态景观路建设、湿地公园木栈道建设、石屏豆制品产业园区建设及其发展条例的制定等重大事项,均按照”三三三“工作流程决策。同时,聘请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社会各界代表作为社会监督评议员,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进行监督评议,提高了县委决策的科学性、透明度和公信度。
通过上述探索和实践,笔者有如下思考:
一是制度建设必须自上而下推进。近年来,石屏县开展了规范县委书记用人行为、选人用人公信度、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系列工作,注重将制度建设融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环节,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呈现出党风正、民心顺、干群和、社会稳、事业兴、经济旺的良好局面。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是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上而下,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系统推进。
二是制度建设必须减容提质增效。石屏县在规范制度建设中,按照“减容、提质、增效”和“梳理淘汰一批、调整优化一批、配套充实一批”的要求,使建立完善的制度由“无边”到“有界”、由“无序”到“有规”、由“模糊”到“清晰”。
三是制度建设必须强化学习。了解制度、熟悉制度是执行制度、落实制度的前提。班子成员要通过对制度的专题学习,着重掌握工作规则及流程、“三重一大”事项、询问和质询办法等制度,形成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氛围,做落实执行制度的“明白人”、“规矩人”。
四是制度建设必须加强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模范执行制度并自觉接受监督,做遵守制度的表率,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把制度建设列为对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思想政治建设变“无形”为“有形”,变“软指标”为“硬杠杆”,达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目的。要建立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的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社会监督评议机制和纠错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并及时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