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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税司贯彻十八大精神 增强海关税收长期发展后劲

2012年12月05日14: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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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23日和26日,关税司三次召开全司大会,传达学习十八大精神,要求海关税收工作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主题主线,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建设,适应国内外经济贸易形势新变化,加快形成新的海关税收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量、质、效”并举上来,坚持依法征税、科学征管,深化综合治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创新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改进海关征管和服务,不断增强海关税收长期发展后劲,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开放型经济建设。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开放战略,推进自贸区战略稳步发展,继续做好牵头原产地规则的对外谈判,进一步提高参与国际原产地事务的水平。积极参与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总署党组关于改进海关监管和服务的若干意见》。制定税款滞纳金减免办法、分期缴税的管理办法,继续推进进出口商品三预工作;主动适应创新开放模式,坚持出口和进口并重,落实“十二五”期间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研究“走出去”战略回运货物海关审价的突破和规范,合理利用国际规则,为我国企业谋求利益最大化。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做好服务。推动实体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结构性减税,推动和改进重大技术装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实现方式。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研究区域经济发展差别化税收政策,研究赋予边民互市贸易、对台小额贸易等具有区域特征的税收政策,对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选择性征税办法进行跟踪研究。

三是处理好税政与税务的关系,拓展海关税收职能空间。继续深化综合治税,坚定不移地为国家财政作出积极贡献。不断提高科学分析和预测税收的能力,继续狠抓税收征管质量,优化税收征管效能,保持税收数量与进口贸易的协同发展。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规则的管理。规范协调制度国内应用,确立海关作为协调制度管理机构的权威地位,发挥协调制度管理委员会作用。努力提高归类一致性水平。

四是以创新驱动海关税收工作改革,增强海关税收可持续发展。以金关二期建设为依托,整合海关税收各业务系统,推动科技创新。实施税收征管模式改革。制定出台集中汇总纳税制度,将专业担保机构引入税收担保体系,研究推动税单无纸化工作,推动管理创新。

(责编:权娟、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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