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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掌握精神实质 努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

2012年11月28日10:3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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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党和国家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十八大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立意高远、思想深刻、气势磅礴,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政治宣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报告中先后7次直接讲到民族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思想性和针对性,是我们今后做好民族工作的总指导和总依据。下面,我主要结合十八大报告关于民族工作的诸多论述和要求,谈一下我的学习体会。

十八大报告涉及民族工作的内容很多,比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等各项具体制度。”强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报告中强调:“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报告还强调:“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法宝。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巩固统一战线的思想政治基础,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

十八大报告中,重点论述民族工作的主要有“一段三句”。

集中表述的“一段”:“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这段话集中写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充分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工作的原则立场和基本方针。

比较起来,十六大报告的集中论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十七大报告关于民族工作的集中论述是:“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可以看到,十八大报告吸收和借鉴了十六大和十七大报告的精神,进行了丰富和创新,在“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加了“正确”二字,同时增加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3条。综上,十八大报告对民族工作进行了比较完善和全面的论述,有重要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有利于我们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进工作。

仔细学习、领会十八大报告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与我们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实际相贴切、相吻合,也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刻思考。

其一,“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工作是党的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党的各级组织都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民族工作,关键是要在“全面正确”上下功夫;

其二,“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一要坚持,二要完善。坚持,就是要坚定“三个不容”,即:“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优势不容削弱”。完善,就是要根据60多年来党和国家在民族区域自治上的伟大实践,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和民族地区的快速发展,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总结经验,推进制度的发展、丰富和完善,不断夯实民族工作的法治基础。

其三,“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持“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不动摇,同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特征。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和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国家民委和中宣部联合下发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但这一任务是长期的、艰巨的。我们要认真地从工作的基本要素入手,切实在宣传教育的内容、主题、对象和载体上不断分析、把握、健全和完善,从而有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其四,“加快民族地区发展”。这些年,围绕“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国家民委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接下来的工作中,关键是要按照十八大提出的“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结合民族地区实际,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和谋划,核心是在“加快”上下功夫,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其五,“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建设和完善,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维护问题将会不断凸显,当前涉及特殊权益的立法问题已迫在眉睫,必须抓紧抓好。

其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重视和坚持“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这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也是我们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目标是实现“繁荣进步”。

十分重要的“三句”:一是“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专门研究民族文化事业发展问题,在推动各地各部门工作上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次予以强调,是对这一工作的积极肯定,也是有力地推动;二是“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这里是沿用和重申了十七大报告的提法,把民族医药和中医药并列,给予扶持发展,对于正确和充分地认识民族医药的价值和作用,促进民族医药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针对这一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布赫同志在讨论时强调: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干部是决定因素,选拔和培养一批坚持马克思主义、爱党爱国的少数民族干部,是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保障。

学习十八大精神,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自信,确立党创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信,确立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自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之路,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

(责编:杨媚、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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