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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如何“更优美”——社会推动 信息公开

宋凯
2012年11月27日14:31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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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写入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实现“更优美的环境”,中国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从两位领导人的承诺中感到,环保事业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完成工业化、城市化,并要求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在这个阶段郑重地提出环境问题,是非常有远见的,证明了我们不走西方工业化老路的决心。”马军说。

马军告诉记者,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并不断加大对环保的投入。权威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财政节能环保支出1623.03亿元,增长12.5%,2012年节能环保支出预算为1769.10亿元,增长9%。“财政资金的投入为环境的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持。预计未来国家在环保方面的支出会继续增加,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马军说。

“创造更优美的环境,现在不缺技术,不缺资金,而是缺动力。”马军说,环境执法、环境诉讼在中国的薄弱,都让企业的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同时,要通过对资源能源价格的调整,促进资源能源的可持续利用。

另外,马军表示,要实现“更美好的环境”,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推动。“只有人人重视环保,我们才能有更美好的环境。”对此,马军建议从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入手。

马军介绍说,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环境信息披露成为诸多国家环保监管机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国际环保协议经常使用的重要手段。环境信息披露的形式有多种,包括: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库,通常称为污染物排放及转移登记制度(PRTR)环境影响评价(EIA)报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环境污染违法和执法行动记录;产品环保标识。在国际上,相关协议和宣言都强调了环境信息公开在可持续发展和环保方面的重要作用。

“信息披露在促进大幅削减污染方面卓有成效,且成本低廉。”马军说,利用环境信息公开有助于媒体发现问题并对环境表现落后的地方施加压力,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和对企业及政府部门的监督,促进城市或企业间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有益竞争,减轻政府监管部门的执法负担,进而促进削减污染能够产生多重效果,包括促使企业自我改善,加强其他利益相关方(如地方社区、民间社会、投资者、购买者和消费者)的监督。

在环境管理方面,大家熟知的有命令与控制监管,以及基于市场的环境监管,前者包括大气标准、排放/废水标准等,后者包括经济激励措施,税收以及总量排放控制与交易等。“有人把环境信息公开称为继上述两种传统方式之后的‘第三次浪潮’。”马军说,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联合国内各大组织,都大力支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种环境监管的新工具。

(责编:权娟、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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