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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2012年11月23日13:00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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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省检察院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及全省政法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会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勇在会上要求,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和推动检察工作。

  王晓勇要求,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增强为第一要务服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全力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继续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既要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更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要深入推进“五进”活动。以“五进”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联络活动,实现“全覆盖、两促进、两提升”的要求。要科学谋划好明年工作。对照十八大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分析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与会人员表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关键在结合实际,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用心领会、仔细研究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找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聚焦点、着力点、落脚点,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抓好落实,把十八大精神体现到今年各项工作和安排谋划好明年工作之中。(记者/李欣)

(责编:原娟、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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