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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正其主持审议《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12年11月23日08:56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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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正其主持召开专题会,审议讨论《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马正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副市长吴刚出席会议并参加审议讨论。

  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是农村卫生基础。今年8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重庆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为进一步巩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市政府决定出台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前期,市卫生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草拟了《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并广泛征求意见。

  该管理办法不但明确了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性质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今后逐年增加人员编制,可优先聘用优秀乡村医生,还要求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政府补助机制,增强乡镇卫生院发展活力。

  马正其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要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市卫生局要修改完善《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尽快下发实施。

  马正其强调,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要坚持抓好医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要坚持抓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要坚持抓好医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创新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保障乡镇卫生院持续健康发展。(记者 文峰)

(责编:原娟、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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