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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同志逝世

2012年11月22日07:09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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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浙江省民政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李辉同志(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11月17日3时17分在杭州逝世,享年92岁。

  李辉同志,曾用名李锡辉,1921年8月出生,山东平度人, 1939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胶东五大队一连战士,胶东五支队特务团二营五连班长,招远县大队部青年干事,胶东军区平南公安局审讯干事、县独立营一连政治指导员,胶东军区南海军分区教导营一队政治指导员、独立团三营副政治教导员、二营政治教导员、警三旅十六团三营教导员,华野九纵二十七师七九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二十七军八十一师二四一团政治处主任、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守备十四旅政治部主任,舟嵊要塞区嵊泗守备区政治部主任、要塞区后勤部副政治委员、政治部主任,定海守备区副政治委员,嵊泗守备区副政治委员,普陀守备区副政治委员等职。1965年11月转业到地方工作后,历任舟山海洋渔业公司党委书记,舟山地委副书记、书记,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省第六、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94年7月离职休养。2009年9月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

  在战争年代,李辉同志参加各种战斗百余次,主要战斗十余次,七次负伤,曾获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国旗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在和平建设时期,他兢兢业业,勤政为民,为我省对外经贸、渔工农业生产、城乡建设、民政事业等贡献了自己的勤劳和才华,曾获“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离休后,仍关心国家大事,关注民政事业发展。

  李辉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立场坚定,实事求是,始终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他的崇高品质、革命情操和高尚品德,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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