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决定任用
考察组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提交干部管理权限所在的党委(党组)票决确定拟任职人选。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北京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在公招网、北京组工网上统一公布任职人员名单。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新任职人员到岗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按照程序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四、公开选拔的时间安排
8月下旬,发布公选公告,开展网络报名、资格初审
9月上旬,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进行笔试
9月中旬至下旬,组织笔试阅卷、发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撰写工作业绩报告和发布面试通知
10月中旬至下旬,组织面试,发布面试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和考察对象名单
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组织体检,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和公示
11月中旬,决定任用、岗前培训,任职人员到岗
五、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北京市委组织部和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接受电话和网络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
北京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网址:
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www.bj12380.gov.cn
北京纪检监察网:www.bjsupervision.gov.cn
本公告由北京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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