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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廣東省公務員考試招考六大新變化

2013年04月11日10:03    

2013年廣東省考招考公告已於3月18日公布,據公告內容,2013年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13565名,相比2012年在招錄人數上共多出397人,數量略有增加。,廣東華圖特此為廣大考生對比整理了今年最新公告和去年的區別,以更好的幫助廣大考生了解今年公告的最新變化情況,以避免報考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變化一:取消往年的人工資格審查,改為系統初審

據往年的公告要求,考生應在提交申請后報名截止前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改報其他職位。今年的公告裡對這一要求進行了改變,2013年報名採用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能通過初審的,可改報其他職位。取消了人工資格審查,加快了考生的報考時間,但對於考生來說,報名前一定要看清報考的職位要求並謹慎的選擇好報名的職位。

變化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招聘對象明確

今年報考條件較去年的最大變化是對於“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這一專門職位的招聘條件非常明確。在職位表中注明“具有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歷”的職位屬於專門職位,這類職位規定報考者應為我省招募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報考服務所在市、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的專門職位。

變化三:非廣東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范圍進一步拓寬

根據往年規定,非廣東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必須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但是今年公告對這一要求進一步放寬:除報考面向“優秀異地務工人員”和“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專門職位外,非廣東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也就是說,如果部分非廣東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沒有相應學歷學位,也可以憑借“優秀異地務工人員”和“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身份報考部分專門職位。

變化四:全省法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年齡要求18至30周歲

對於報考年齡的要求與去年區別不大,除三類職位(公安特警職位、廣州和地級市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勞教所一線干警職位)外,報考年齡18至35周歲(1976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考放寬到40周歲以內(即1971年5月5日以后出生),以上條件均與去年相似。但是在今年的公告中對要報考全省法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今年對此職位的年齡要求在18至30周歲間,即1982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間出生。

變化五:高中、中專、中技學歷招考對象明確化

與去年相同,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人員。但是不同的地方在於,今年對學歷范圍拓寬的范圍更加明確,招考公告明確指出部分鄉鎮、公安特警、監獄及勞教管理機關一線護理等職位放寬到高中、中專、中技以上。這無疑為部分高中、中專、中技人員提供了報考公務員的機會

變化六:對作弊加大了打擊力度,實行雷同卷甄別鑒定

根據公告要求,2013年廣東省考的筆試將實行雷同卷甄別鑒定,對作弊者嚴肅處理。這在2012年廣東省考筆試公告中是沒有相關要求的,說明了組織單位對今年的考試作弊加大了打擊力度。

除此之外,各位考生也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常見問題:

一、基層工作經驗計算方式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的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3月22日。

二、哪些人不能報考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2、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不得報考

3、自2008年以來被辭退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4、自2011年以來參加我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背承諾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法律職位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本次全省各級法院、檢察院招錄職位分法律業務職位和非法律業務職位。報考法律業務職位的考生,均需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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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思瑤、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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