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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公開遴選10名工作人員

2012年12月24日15:15    來源: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

為適應分院機關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業務骨干隊伍建設,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決定從全國政法部門、全市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到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與人數

職位分檢察業務類和檢察綜合類,共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遴選條件與資格

參加公開遴選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參加遴選人員應為國家公務員。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3、取得國家法律資格証書A証。

4、年齡在32周歲以下。

5、行政職級為主任科員及以下,工作滿2年以上,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6、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意。

7、英語專業八級,口語B級及以上的優先錄用。

因違法違紀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檢察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工作年限和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12年12月31日。

三、遴選程序

按照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遴選。

一)報名重慶市以外報考人員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重慶本地報考人員採取現場報名與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於2012年12月20日10:00至2012年12月29日17:00,登錄重慶市領導干部考試網(http://www.cqleaders.com)進入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報考信息提交報考申請,上傳電子照片(免冠登記照,jpg格式,20kb以下),准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用於再次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証和資格審查表、成績查詢等)。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証必須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2、初審報考資格。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照職位報考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並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於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未審核通過的,可在2012年12月31日17:00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即根據提示在2013年1月2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本次遴選收取報名和筆試考務費每人100元,確認參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5、打印准考証。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並繳納了報名和筆試考務費的,可在2013年1月7日10:00至2013年1月11日17:00登錄重慶市領導干部考試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准考証(使用A4紙打印,保証字跡、照片清晰),並在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証和身份証原件按時到准考証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打印准考証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地點設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政治部干部處(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南路179號1002室)。

重慶市內報考人員於2012年12月19日9:00至2012年12月29日17:00,持以下証件、証明到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現場報名:經所在單位簽章的《資格審查表》,本人身份証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証書原件和復印件,法律資格証書原件和復印件,兩張2寸免冠彩色照片。

現場報名經審查合格后,按網上報名程序報名並取得准考証。

2013年1月5日,在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公布報名和開考情況。報考比例不小於1:4,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減少遴選職位人數。

(二)筆試。2013年1月12日,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進行筆試,筆試分為法律專業筆試和寫作知識筆試,均採用閉卷方式。

上午9:00-11:30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主要測試法律基礎知識、刑法、刑訴法等內容。總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下午14:30-17:00筆試內容為寫作知識,主要測試寫作能力。總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2013年1月16日在重慶市領導干部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

(三)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遴選職位人數1:4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達不到1:4比例,減少遴選職位人數。

筆試成績公布的次日,公布資格審查通知和進入資格復審程序人員名單。進入資格復審程序人員登錄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報名系統,打印《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2013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使用A4紙打印,保証字跡、照片清晰),於2013年1月17日至18日持以下証件、証明到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接受資格審查:經所在單位簽章的《資格審查表》﹔准考証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証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証書原件和復印件﹔法律資格証書原件和復印件。

現場報名人員不需要再進行資格審查。

(四)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環節。2013年1月20日上午9:00,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進行面試。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測試報考者勝任報考職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85分以上為優秀、75-84分為良好、60-74分為及格、59分以下為不及格,面試成績良好以上者才能進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面試合格人員依考試綜合成績(考試綜合績按照100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選調人員。

(六)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經考察確定為正式選調人員的,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按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准體檢。合格人員列為選調對象。選調對象在“重慶市領導干部考試網”和“重慶市檢察院法律與監督網”上公示五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

遴選過程中的相關情況分階段在“重慶市領導干部考試網” 和“重慶市檢察院法律與監督網”上公布。

本簡章由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和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政治部

聯 系 人:溫 潔:023-67697702 18996068065

黃 平 023-67697707 18996068013

傳 真:023-67697701

2012年12月18日

來源:重慶市領導干部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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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思瑤(實習)、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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