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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2012年12月07日08:32    來源:www.boshan.gov.cn

根據我區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規定,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為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部分人員。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

4、報考范圍: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報考綜合類崗位須具有博山區常住戶口或博山區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派遣期內(2011、2012年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2)、報考衛生類崗位A不受戶籍限制﹔

(3)、報考衛生類崗位B須具有博山區常住戶口或博山區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派遣期內(2011、2012年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4)、在博山區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和“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的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5、符合報考崗位規定的專業、學歷和其它要求﹔

6、適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要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已經具有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專業)。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及學位証書、海外學歷、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報考有關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証書認証材料須在2012年12月12日前取得。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專業)及有關具體要求,詳見《2012年博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報名時間和方法 

報名採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2日9:00—14日16:00。

查詢時間:2012年12月12日—15日11:00。

繳費時間:2012年12月12日—15日16:00。

報名網址:博山政務網(www.boshan.gov.cn)或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bsqhrss.gov.cn)。

具體報名辦法是: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並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電子照片,不大於20k)。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專業),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個別崗位(專業)要求的其他條件要在備注欄中注明。報名資格一經招聘主管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証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証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2、資格初審: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考資格並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並退回應聘者補充。網上報名期間,招聘主管部門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3、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初審通過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2年博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2012年博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時使用),並於2012年12月21日—22日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准考証。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減免筆試考務費,上述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於2012年12月14日下午1:30-5:00到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博山區峨嵋山路20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的有關証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報名表、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証明和低保証(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報名表、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証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派遣期內畢業生應聘人員,也可持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出具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復印件)。

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及由我市招募和選派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報考的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由我省統一組織選派的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人員,筆試成績加6分﹔按照博政發[2009]50號文件規定,已參加今年我區事業單位招聘大學生退役士兵未聘用人員報考的,筆試成績加2分。上述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於2012年12月14日下午1:30-5:00,到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博山區峨嵋山路20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在辦理確認手續時,除出具報名表和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証外,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証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畢業生要出具區(縣)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服務滿2年且在崗証明或服務期滿証書﹔大學生退役士兵未聘用人員要出具入伍通知書、退役士兵退出現役証、優待安置証。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區招聘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在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在事業單位及公務員招聘(考)考試中已享受加分政策待遇且已被事業單位(國家機關)聘(錄)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待遇。

4、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專業),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原報考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專業)。

四、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筆試成績公布后,將對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2012年博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2012年博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筆試准考証(審驗后退回)、學歷學位証書、報到証、身份証、戶口簿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人員須出具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証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或提供本人檔案。

2、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3、海外學歷除應提供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証的學歷認証材料。

超過規定時間不能提供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考試方法及內容  

本次招聘考試採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12月23日 上午:9:00—11:00。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均為一科,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的考試內容為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公共管理、科技知識等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醫學專業知識。 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區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崗位(專業)按1:3的比例確定,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崗位(專業)按1:2的比例確定。對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專業)按照實際筆試人數進入面試。所有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崗位適應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入面試人員繳納面試考務費 70 元/人。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考試成績在博山政務網或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六、考核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聘用計劃,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核、體檢人員。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專業),該崗位(專業)擬參加考核、體檢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60分。報考同一個崗位(專業)的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體檢人員,如果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完全相同,則採取增加面試的辦法確定考核、體檢人員。考核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學習或工作情況、遵守法律法規及是否應回避等方面情況,並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准執行。對因資格復審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從本崗位(專業)考生中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實行社會公示制度,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進行崗位選擇,同一個崗位(專業)有不同用人單位的,根據總成績高低依次挑選單位。經批准聘用的,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派遣手續。被聘用人員辦理有關備案手續后,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繼續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后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咨詢及監督電話 

招聘工作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33-4110144 0533-4180841 監督電話:博山區監察局 0533-4110117

附件詳情:http://www.boshan.gov.cn/bs/xw/zwgg/n25987.html

來源:博山政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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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思瑤(實習)、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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