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富治

  谢富治(1909—1972)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30年参加工人纠察队,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起,在红四方面军任宣传队队长、连指导员、团政治处主任、红九军二十六师政治部主任、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中共川陕省委组织部部长。1935年参加红四方面军长征,曾任红九军政治部主任、中共懋功中心县委书记。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三八六旅七七二团政治处主任、政委,三八五旅政委,中共太行第六地委书记,太岳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太岳纵队政委。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四纵队政委。1947年与陈赓司令员率晋冀鲁豫野战军一部(陈谢兵团),强渡黄河,进军豫西。1949年2月,任第二野战军三兵团政委,参加渡江、解放西南等战役。1952年起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第一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席,西南军区副政委、云南军区(后为昆明军区)司令员兼政委。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1956年被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1959年后任国家公安部部长,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962年改为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委。1965年任国务院副总理。是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于1966年8月被补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政治局候补委员。1967年任北京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北京军区政委、北京卫戍区第一政委。1969年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同年被选为中共九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1971年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北京军区第一政委。参与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1972年3月26日于北京病死。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其党籍并撤销原《悼词》。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