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正操

  原名吕正超,字必之。1905年1月生于奉天(今辽宁)省海城县唐王山后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8岁时在本村小学读书。1918年到缫丝厂当学徒。1922年参加东北军。1923年入东北讲武堂学习。毕业后,任东北军第五十三军连长、营长、少校副官队长,第一一六师参谋处长,六四七团、六九一团团长。1933年参加热河抗战。1936年组织“东北武装同志抗日救亡先锋队”,任总队长,参加“西安事变”。193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冀中人民自卫军司令员,八路军第三纵队司令员,冀中军区司令员兼冀中行政公署主任,冀中区总指挥部副总指挥。1943的任晋绥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东北民主联军副总司令兼西满军区司令员,东北军区副司令员兼东北铁路总局局长,东北人民政府铁道部部长,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中央军委铁道部副部长兼铁道兵团副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副部长、代部长,中央军委军事运输司令员,解放军总参谋部军事交通部部长。

  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并获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64年任西南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工地指挥部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和铁道兵第一政治委员。1965年任铁道部部长。1983年6月至1988年3月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是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一、二、三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2009年10月1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10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