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映

  男,汉族,1936年9月生,湖南长沙人,195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9月参加工作,捷克斯洛伐克卡理士大学物理系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1950年至1955年在北京师范大学二附中学习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在北京俄语专科学校培训。1955年至1961年捷克斯洛伐克卡理士大学物理系学习。1961年至1966年参军到国防部十院十三所工作(1961年至1963年在北京,1963年至1970年在石家庄),任四室技术员、负责人、副主任,五室副主任,1965年集体转业(其间:1964年至1965年在上海外国语学院进修日语)。1966年至1970年四机部一四一三所五室副主任,“文化大革命”开始受到冲击和批判,在单位劳动。1970年至1978年在四机部一四二四所(四川永川),1972年恢复工作后任该所一室主任。1978年至1981年四机部一四四七所(辽宁沈阳)任总工程师、副所长兼辽宁省沈阳市科委副主任、省科协副主席。1981年至1983年辽宁省沈阳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市委常务书记。1983年至1984年辽宁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84年至1985年辽宁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兼海城县委书记。1985年至1987年电子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1987年至1988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电子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1988年至1993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93年至1998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1998年至2002年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2002年至2003年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2003年3月-2008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