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慕华(1921- ) 女,汉族,浙江青田人。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至1945年先在延安抗大学习、后任三分校训练部军事佐理员、延安留守兵团警备五团参谋、兵团司令部教育科参谋、兵团军事研究室研究员、延安联防司令部后勤部家属招待所所长兼指导员、后勤部经建处秘书,1945年至1950年任热河军区司令部一科参谋、东北铁路总局机关政治协理员、穆棱煤矿工运特派员、东北铁路保育院院长、中长铁路中央医院副院长,1950年至1971年任东北铁路政治部宣传组组长、铁道部政治部宣传组副组长、国家计委交通局副处长、处长、对外经济联络总局成套设奋局副局长、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三局副局长,1971年至1988年历任对外联络部副部长、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部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全国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旅游领导小组组长、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务委员、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组书记、理事会理事长、中国银行董事会名誉董事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1988年起任第六届、第七届全国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后任第八、九、十届全国妇联名誉主席。
是第五、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