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图南(1899~1994),男,字高寒,汉族,1899年生于云南省文山县。中共党员。1913年考入昆明联合中学,毕业后考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史地部。求学期间,先后参加进步学生组织“工学会”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李大钊指导下编辑出版小报《劳动文化》。1923年高师毕业,回昆明省立一中等校任教,在进步学生中组织“读书会”,帮助一批青年学生走上革命道路。1926年转赴东北,以教师身份作掩护,从事中共所委托的工作,并于1926年冬正式转为中共党员。1930年按党组织安排到泰安、曲阜、济南任教,在济南学潮中被通缉,于哈尔滨被捕。1934年出狱后到开封、上海任教,积极参加上海进步文化界活动。
抗战爆发后,任云南大学文史系主任,在昆明教育界、文化界积极开展抗日救亡活动;1943年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为云南民盟组织的负责人之一。
抗战胜利后,领导云南民盟组织旗帜鲜明地支持昆明学生反内战、反独裁、争取民主的进步活动,与反动势力进行斗争。1945年10月在民盟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1946年转移到上海,任上海法学院教授,参与民盟总部在上海的工作。民盟被国民党政府宣布为“非法团体”,总部被迫解散后,于1948年1月委托周新民代表出席民盟在香港举行的一届三中全会,支持恢复民盟总部、实行与中共携手合作的政治路线。
1948年底由上海到达河北中共中央所在地,与先期到达的民盟领导人会合,开展民盟在解放区的工作。1949年2月随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北平,任北平师范大学教授。同年6月作为民盟代表,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并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出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西南军政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兼文教部部长。1953年任中央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主任。1954年被推选为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会长。
历任民盟第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常委,第二届中央委员会常委,第三、四、五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1986年1月任民盟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代理主席,同年12月,民盟五届三中全会选举楚图南任民盟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87年1月被民盟五届四中全会选举为民盟第五届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后历任民盟第五、六、七届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
是第一、二、三、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副委员长,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常委等职。
1994年4月1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