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颖超

  1904年2月4日生,河南省光山人,生于广西南宁。1919年五四运动时,与周恩来、马骏等共同领导天津学生爱国运动,组织觉悟社。1920年秋到北京师大附小任教员。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并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部长,同年与周恩来结婚。后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兼妇女部部长。1926年出席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候补执行委员。1927年后,在上海任中共中央妇委书记。1928年5月,在莫斯科列席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回国后,任中共中央直属支部书记,在上海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32年5月,赴江西中央苏区,曾任中共中央局秘书长、中央政治局秘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机关总支书记。1934年带病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白区工作部秘书,中央机要科科长、中华苏维埃政府西北办事处内政司法部秘书。

  抗日战争时期,在武汉、重庆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1937年12月,先后任八路军武汉办事处妇女组织员、中共中央长江局妇委委员。1938年1月,出席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首次理事会,当选为常务理事。3月,参与组织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担任该会常务理事。5月,参加起草《动员妇女参加抗战建国工作大纲》。6月,任国民参政会中共方面参政员。1939年,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兼妇委书记。1943年回到延安,曾在中央党校一部学习。1945年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并任中共中央妇委副书记兼解放区妇联筹备委员会副主任。

  解放战争时期,曾作为中共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在重庆、南京、上海为争取中国的和平、民主而斗争。1946年当选为国际民主妇联理事。1947年3月,任中共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后任中共中央妇委代理书记。

  1949年起,先后当选为全国妇联第一至三届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第四届名誉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75年、1978年当选为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7年、1982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1979年12月,担任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982年被推举为对外友协名誉会长。1983年当选为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1984年任中国三S研究会名誉会长。1985年9月经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同意不再担任中央委员。1986年当选对外友协名誉会长。1987年当选为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名誉会长。是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至十二届中央委员,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常委, 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1992年7月11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