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县人。又名胡保祥。1918年毕业于北京工业专门学校机械科。此后创办上海新民机器厂、合作五金公司、黄渡电灯公司、长城机制砖瓦公司、大中机器厂、石城窑厂等企业,任总经理,并任上海机器业同业公会主席,上海市棉布市场理事长。“八一三”事变后,拆厂内迁,在重庆、桂林、祁阳等地创办机器厂等企业,任总经理,并任中南区工业协会理事长,迁川工厂联合会理事长。1945年参与发起组织民主建国会,任常务理事。返回上海后,任新民机器厂总经理,创办《中国工业》月刊社。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1949年后,历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民建主委,民建第一、二届中央副主任委员,第三届中央主任委员,第四届中央主席,第五届中央名誉主席,全国工商联第一至五届常委。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四、五、六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第一至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著有《胡厥文诗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