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出生,福建永定人。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家乡参加了青年运动和农民运动,从事反帝反封建斗争。1927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28年领导了福建西部龙岩、上杭、永定等县的农民武装暴动,曾任中共永定县委委员、中共闽西特委组织部长、闽西暴动委员会副总指挥、红军营长、团长等职,领导当地农民开展游击战争,进行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是闽西革命根据地主要创建人之一和卓越的领导者。1929年春,率部配合毛泽东、朱德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入闽作战。5月,永定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任主席。7月任中共闽西特委军委书记。8月任红四军第四纵队党代表(后改为政治委员)。12月参加在古田召开的红四军第九次党的代表大会后,率部在毛泽东、朱德指挥下转战赣南、粤东北,反击闽粤赣三省国民党军队的“会剿”。1930年3月,闽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任执行委员会委员。后又任闽粤赣边军事委员会委员和彭(湃)杨(殷)军事学校政治委员等职。1931年11月出席第一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委员、土地部部长。1932年3月,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成立,任主席,积极组织召开县、区、乡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苏维埃政府,为发展人民武装力量和建设革命根据地做出了重要贡献。1934年第四次反“围剿”时,受“左”倾冒险主义的打击,被撤销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的职务。同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后,任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同邓子恢、谭震林等一起,留在闽西坚持了三年的游击战争。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发生后,贯彻执行中夫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指示,坚持我党独立自主的方针,同闽西南的国民党当局谈判,建立了闽西南抗日义勇军第一支队,为推动国共两党联合抗日起了积极作用。1937年任中共闽粤赣边省委书记、新四军第二支队司令员等职,率部进入苏南地区,开展游击战争,沉重打击了日本侵略军。1939年5月到延安,入中央党校学习。1941年任新四军第七师师长。1943年2月任中央党校二部主任。1945年10月任华中军区司令员。1946年7、8月间,参与组织苏中战役,并领导支援前线工作。同年10月率部北上转战山东。1949年1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委兼组织部长。上海解放后,他组织华东随军南下工作团,并率该团南下福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华东局第四书记、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省军区政委等职,参加领导了福建海防建设。1952年任华东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兼政法委员会主任。1954年9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长期领导检察院工作期间,坚持党的正确路线和政策,在保护人民群众、打击敌人和刑事犯罪活动,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斗争中成绩卓著。他曾被选为中国共产党第七至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在“文化大革命”中,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1980年8月,积极响应和推动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主动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职务。1981年12月1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