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国清

  韦国清,壮族。1913年9月生,广西东兰人。原名韦邦宽。192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2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9年参加革命工作,初中,上将军衔。早年务农。1928年参加农民自卫军,1929年12月参加百色起义并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0年任红七军十九师五十六团排长、五十五团排长。1931年随军北上至中央革命根据地,任连长。1932年入瑞金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学习,后留校任连长、军事教员。1934年初入红军大学上级指挥科学习,毕业后任中共红军大学总支书记。参加了长征。其间:任军委干部团四营(特科营)营长。1935年6月任红军大学特科团代团长。1936年11月任抗日红军大学步兵学校第四团(特科团)团长。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总部随营学校校长,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训练部部长,八路军第五纵队三支队政治委员,新四军第九旅旅长、政治委员,新四军第四师副师长。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山东野战军第二纵队副司令员。1946年任军事调处执行部徐州执行小组中共代表。同年起任山东野战军(后为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48年起任苏北兵团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驻越南军事顾问团团长。1952年7月至1955年7月任解放军公安部队副司令员,1955年7月至1957年8月任解放军公安军第二副司令员。1954年10月至1957年4月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54年11月起)。1955年2月至1958年3月任广西省省长,1958年3月至1967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1955年8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广西省委第一副书记。1956年7月至1960年10月任中共广西省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委书记处书记,1960年10月至1961年7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第二书记,其间:1960年4月至10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代第一书记,1961年7月至1966年8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第一书记。1958年12月起兼任广西大学校长。1960年10月至1966年冬任中共中央中南局书记处候补书记、书记、第二书记。1962年12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兼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主席。1966年11月至1980年1月兼任广州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68年8月至1975年10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委会主任,其间:1970年4月至1971年2月任自治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1年2月至1975年10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第一书记。1969年4月至1977年8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1973年8月至1985年9月任中央政治局委员。1975年10月至1978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广东省革委会主任。1977年8月至1982年9月任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常委、副秘书长(1979年2月起),1977年10月至1982年9月任总政治部党委第一书记。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政协第四届、五届(任期至1980年9月)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一届、二届、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

  1955年9月被授予上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八届十一中全会递补),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任职至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任职至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第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任中央军委委员,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任中央军委委员、常委。

  1989年6月14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