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一(1907-1994),原名史连甲。河北满城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满城县委书记,中共唐山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部长,中共北平市委组织部部长。1937年后,任中共上海市委工委书记,中共江苏省委工运部部长、保卫部部长,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秘书长,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中共党组副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国际部部长、书记处书记,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世界工人联合会副主席,中共中央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代部长。1965年后,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政协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1980年后,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党组书记,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外交管理委员会顾问,中央对外经济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五、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