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加強村官日常管理 一年曠工3次予以解聘
2013年06月21日17:0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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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蘇省泰州市委組織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泰州市財政局等聯合發文,通過規范大學生村官日常考勤制度等,引導大學生村官真正扎根基層、融入農村、干事創業、鍛煉成長。
按照新的要求,大學生村官必須在村(社區)工作,並在集鎮或任職村住宿,部分大學生村官因離家較近等原因,要在自己家中住宿的,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村黨組織、鄉鎮黨委(街道、園區黨工委)同意。
市(區)、鄉鎮機關部門要借用大學生村官,必須以培養鍛煉為目的,抽調大學生村官參加中心工作或單項工作,以不影響其所在村的本職工作為前提,明確工作內容和期限。借用時間一次不宜超過1個月,一個考核年度內不得超過3個月﹔超過3個月的,須報經市(區)委組織部門同意。所有借用一律由鄉鎮黨委組織委員扎口管理、建立台賬。
大學生村官的日常考勤由任職村黨組織負責。村官需要請假的,2天及以內由村黨組織書記批准,並報告鄉鎮黨委組織委員﹔3-6天須逐級報告,經所在鄉鎮黨委組織委員同意﹔7天及以上須逐級報告,經所在市(區)委組織部門同意。請銷假應完備手續,由鄉鎮黨委組織委員建立台賬。一個考核年度內,未經請假批准不到村上班的,出現1次,由村黨組織書記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出現2次,由鄉鎮黨委組織委員進行談話提醒,並扣發當年一個季度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出現3次,或1次連續超過15天,或累計超過30天的,鄉鎮黨委應及時提出解聘建議,經市(區)委組織部報告市委組織部同意后,由市(區)人才服務中心辦理解聘手續。 (楊 涌)
(責編:楊媚、權娟)相關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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