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村官請假 鄉鎮無權審批

2013年04月07日08:5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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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委組織部、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印發《吉林省大學生村官請銷假制度》,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大學生村官管理工作。

制度規定,大學生村官請銷假統一由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有關開發區黨辦)負責審批,鄉、村任何人員均不得批准請假事宜。請假獲准后,大學生村官要將請假回執送鄉鎮黨委作為考勤備查,並向鄉、村有關領導報告。經省委組織部抽查,確認為擅自脫崗的大學生村官,應立即辦理解聘手續。

制度還明確提出,大學生村官在請銷假中未按規定履行請銷假手續或超假缺勤連續達15天的及一年內累計達30天的,視為自動放棄大學生村官資格。(趙永志)

來源:大學生村官報

(責編:楊媚、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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