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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第一支空降兵部队的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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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8月1日,中央派刘亚楼等人赴莫斯科,与苏联有关方面商谈帮助我国建立空军的问题。刘亚楼于8月18日电报请示中央:“为了解放台湾,伞兵空降登陆比从海上登陆部队可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建议军委组建伞兵部队。如果可以,则准备向苏联提出订购运输机和降落伞,并请其派顾问和教员。”中央于次日复电,原则上同意组织伞兵。
刘亚楼遵照中央指示,与苏联空军负责人进行了磋商。同年11月,中央经过认真研究,决定由政务院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周恩来亲自为中央起草组建空降兵部队的决定。1950年2月15日,中国政府向苏联政府聘请顾问41名,订购降落伞300具,为空降兵部队的组建创造了条件。
1950年4月17日,中央军委正式发布命令:抽调人员组建空降兵部队。7月17日,中央军委确定部队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陆战第一旅。根据空降兵处于敌后独立作战,必具英勇顽强、机动灵活的特点,中央军委要求从各军区、野战军抽调一批战斗英雄和班、排模范干部组建空降兵。在编制上,参照苏军建设空降兵的经验,成立旅机关以及作战和保障分队,全旅共计3884人。这个编制基本上是照搬苏军的,某些职务名称也是沿用苏军的,如后勤副旅长、技术副旅长等。对于基地选择,空军领导认为,根据当时空降兵部队只有一个旅,除了主要担负解放台湾的任务外,还要应付国内各个方向的突发事件等情况,训练基地选在中原地区比较合适。经空军副司令员常乾坤与苏联顾问考察,并由代总参谋长聂荣臻批准,最终把基地选择在开封。
1950年9月17日,空军陆战第一旅在开封营区召开了成立大会。从此,新中国有了第一支空降兵部队,并将9月17日定为空降兵诞生纪念日。
文/刘立振 摘《老年生活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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