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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思考 |
不完全的政府机构如何履行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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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新区的实践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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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胜平 |
江苏省无锡新区是1995年在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基础上建立的。经过多年发展,无锡新区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已跻身国家级高新区前列。然而,无锡新区管委会只是无锡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属于一级政府。全区面积220平方公里,人口近70万,而机关行政编制数和实有人员不足150人。作为一个不完全的政府机构,无锡新区管委会通过不寻常的政府管理创新、不一般的用人与分配制度改革、不一样的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了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做法
不寻常的政府管理创新。一是以精简、高效为目标,创新机构设置模式。多年来,无锡新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原则,实行党工委、管委会合署办公,对职能相近或交叉的部门进行调整,将数十个职能部门压缩为13个。同时,按照“因事设岗、一专多能、一人多岗”的要求配置岗位,合理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配置。二是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行政服务平台。无锡新区在全国率先开创一站式服务中心,全面推行集中审批办理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绿色通道”制、失责追究制等,10多年来已形成富有新区特色的运作模式。【全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律与发展的中国经验学术研讨会”近日在京举行。与会者围绕法律与发展的国际背景和中国特色、中国改革开放30年法制发展的经验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者认为,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民主法制建设也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不断推进。总结新时期法制建设的中国经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发展道路,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立法和司法体制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有学者提出,在我国法治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应重点处理好几种关系:一是公与私的关系,就是既要尊重个人权利,又要捍卫公共利益;二是义与利的关系,就是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