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必须把改善民生放在战略高度来看待、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认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把握改善民生的新要求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既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动力,也对改善民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更新发展理念。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要在推进发展的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才有动力和活力;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促进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增强和消费结构升级,进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扩大政治参与、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显著增强,对民主健全、科教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活殷实等方面的渴求更加强烈。这就要求我们自觉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和顺利转变直接关系民生的改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不分,导致政府不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影响民生的改善。应加快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行为准则,通过科学的机构设置、职能定位和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其社会自治功能,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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