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理论>>专题报道>>今日理论版 2007年06月18日09:09

无标题文档

             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
――学习和实施物权法对话录

学者论学问

主持人:记者 吴珺 何民捷

嘉 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李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王利明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历经8次审议、100多次修改,已于2007年3月16日由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财产权利实行平等保护的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那么,应当如何理解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怎样认识平等保护原则的重要意义?如何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近日,记者就这些问题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奎进行了对话。
  
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应受到法律保护
  主持人:物权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第四条进一步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是不是意味着市场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他们的合法财产都应得到法律平等的保护?
  李林:是的。我们知道,物权法是民事基本法律中最重要的一个分支,而民事法律作为私法,其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因此,物权法对不同主体的物权实行平等保护乃是题中应有之义。在立法过程中,立法机关和专家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充分考虑,最后通过的物权法确认了对物权平等保护的原则。这就是说,对于各类物权主体,不论国家、集体还是私人,其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应给予平等保护;不论财产是否进入市场,在遭受侵害后都要平等地获得法律的救济。平等保护的立法理念,是物权法的重要特色之一。
  赵奎:我认为,物权法对各种物权制度的规定,比较好地处理了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充分体现了对各类物权实行平等保护的原则。比如,有针对性地规定了国家所有权,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保障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规定了集体所有权,保障集体经济的发展;规定了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以及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主持人: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首先应了解平等保护的内涵。那么,物权法上的平等保护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王利明:对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物权主体平等。各类物权人都属于民事主体的范畴,是民事主体在物权法中的具体体现。我国民事立法一直贯彻民事主体平等原则,确认公民在法律上具有平等的人格,并对各类民事主体实行平等对待,因而物权主体也必然具有这种平等性。尽管每个物权的主体在享有物权的范围上可能并不相同,例如土地只能属于公有,即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私人不得拥有,但这并不意味着物权主体不具有平等性。
  二是物权主体遵守的规则平等。任何物权主体在设定、行使和转移物权时,应当遵循共同的规则。在物权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各个主体都适用平等的规则解决纠纷。即使是国家与其他主体发生物权纠纷,当事人也有权请求法院明晰物权、确认归属。
  三是在物权受到侵害后,各物权主体都受到平等保护。各物权人在其物权遭受侵害以后,都可以平等地享有物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以及其他请求权,通过行使此种权利,使自己遭受侵害的财产得到恢复、遭受侵害的权利得到补救、遭受妨害的现状得以排除。各个权利人无论在保护范围还是保护力度上,都应当是一致的。
 【全文】

李 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以及法治与人权理论、宪政与民主理论。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长期从事民商法基础理论、物权法、合同法等方面的研究,是物权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赵 奎: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山东省桓台县县长、县委书记,山东省计委副主任。长期从事经济、金融和党政领导工作。

侯新文

 
把握好作风建设的
既要和又要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这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既有各自的深刻内涵,又有相互的密切联系,应当统一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这种统一,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把握好几个“既要”和“又要”。
  既要好学习,又要善运用。当今时代,新事物、新知识、新观念不断涌现,要求人们切实加强学习。作为党的事业的中坚,领导干部不能天天陷于迎来送往中、泡在酒场饭桌上,而应养成学习的习惯,把学习作为提高能力素质、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之道。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领导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了解书本上的东西,而应把学习和实践结合起来,善于运用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断提高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
  既要做好事,又要做好人。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做好事是职责,做好人是境界。做事以踏实为要,做人以诚信为本。在做事方面,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如果只说不干,或者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就不配当领导。在做人方面,必须讲真诚、讲真情、讲责任,正派正直,与人为善,谦虚谨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真正把事做好、促进发展。
  既要能干事,又要能共事。能干事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干事,就无法担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但是,领导干部仅仅能干事是不够的,还要能共事。因为不能共事,就难以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干成事……
【全文】

思想纵横

 

为科技创新营造和谐氛围

 

 
 

 

周文胜

  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使创造活力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是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创新包括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推动科技创新,需要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而要把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充分激发出来,需要提供良好的软硬件环境,特别是营造使科技人员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和谐氛围。
  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让科技人员舒心创新。中外科技发展的实践表明,那些重大的科技发现或发明,往往是在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中产生的。这就启示我们: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有利于科技人员放飞思想、挖掘潜能、多出成果;推动科技创新,一定要积极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在学术交流时,应提倡广开言路、平等参与、百家争鸣,不唯名望,不唯职务,不唯学历,谁说的对就按谁的办;特别应支持和鼓励青年科技人员大胆地畅所欲言,通过交流相互启发、汲取营养,形成创新思想。在科学实验中不设禁区、不立框框,千方百计地使科技人员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勇闯新路、大胆尝试……
【全文】


 加大政府供给力度   形成多元供给格局
着力增加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范国英 杨 静

   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科学技术、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供给,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采取措施加大对农村的公共投入,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出台多项支农惠农的政策措施,在减轻农民负担和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推动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一方面需要政府继续加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力度,另一方面也需要形成农村公共产品多元供给的格局。
  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效
  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与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否实现密切相关。例如,公共经济学认为,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降低生产成本、运输成本、销售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对工农业生产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农村道路、农田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如果供给不足,不仅会制约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直接影响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民富裕,而且还会制约“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全文】

理论信息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科研方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奖颁奖大会述要

记者 施芳 吴珺

  为庆祝建院30周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在京召开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奖颁奖大会。共有140项科研成果获本届优秀科研成果奖,其中《西方哲学史(学术版)》等6项科研成果获一等奖,《元诗史》等41项科研成果获二等奖,《灵境诗心――中国古代山水诗史》等93项科研成果获三等奖。
  大会强调,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科研方向。哲学社会科学承担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神圣职责……【全文】

(责编:蒋荣华)
您的留言
内容:
请您注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