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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后刘少奇对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探索
鲁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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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毛泽东思想体系中,新民主主义理论占有特殊重要的位置。近年学术界越来越多的人赞同把这一理论划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两个部分加以研究。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论,还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其创立者、代表者都是毛泽东。但就后者,即如何进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设特别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来说,毛泽东虽然也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观点,但他没有像对待新民主主义革命那样,进行大量的、充分的阐述,而刘少奇则对此做了较多的工作。

  建国前后,毛泽东曾不只一次地建议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述。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提出,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成分”问题,“先由少奇同志考虑,并草拟文件,以便在召开二中全会时用。”①1951年2月毛泽东在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的思想后,又让刘少奇在有关会议上讲一下这个问题。②历史的重托和本人的努力,使刘少奇成为由毛泽东创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主要发挥者,或者说,中国新民主主义建设的一位主要探索者。本文就刘少奇探索的几个重要之点加以考察。时间断限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之前。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怎样的一个社会:过渡性与阶段性

  这里涉及到对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属性、基本特征的认识。

  毛泽东在40年代初提出“新民主主义社会”概念后,一个时期内曾把它界定为“新资本主义”③,说它“基本的社会性质是资本主义的”④;同时又把它比作“楼梯”,说它是“暂时的,过渡的”,“将来还要上楼,和苏联一样”。⑤当时党的另一位领导人张闻天也曾说:“新民主主义,就是新式资本主义”⑥。那时对各抗日根据地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的判定,固然也考虑到经济构成上与过去及国民党统治区的不同,但正如毛泽东所说,“主要地是以那里的政权是否有人民大众的代表参加以及是否有共产党的领导为原则。”⑦根据地中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因素比重甚小,抗日政府采取鼓励和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的政策,而政权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故称根据地的新民主主义为“新资本主义”。到了人民解放战争转入大反攻以后,鉴于国民党官僚资本在抗战时期和抗战胜利后有很大发展,已经控制了国家经济命脉的情况,毛泽东和党中央便明确提出“没收官僚资本”的主张,并把这一主张列为新民主主义革命三大经济纲领之一;而没收官僚资本的结果,即可使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领导地位,起决定性作用。所以,毛泽东在1948年9月政治局会议上否定了“新资本主义”的提法,而把新民主主义经济重新界定为“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之下的经济体系”⑧。从这次会议开始,经济问题被提到探索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最重要的地位。

  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属性和特征的阐述,突出的有这样两点:

  第一,强调新民主主义社会和新民主主义经济的“过渡性”。他说:“新民主主义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呢?还是社会主义的呢?都不是。它有社会主义成分,也有资本主义成分。这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的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也可以过渡到社会主义。”⑨“这种过渡性,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也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特点。”⑩这就是说,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刘少奇是较早对新民主主义经济构成作出完整分析的领导人之一)并共同发展的经济,存在着社会主义成分与资本主义成分的竞争,因而它既可以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过渡到社会主义,也可以朝着有利于资本主义的方向发展,过渡到资本主义。

  刘少奇的这两段话,均写于1948年下半年,当时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后,是过渡到社会主义亦或过渡到资本主义,还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但到建国后,由于工人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领导地位的确立,刘少奇便进一步指出新民主主义的“过渡性”,即是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新民主主义阶段是过渡阶段也是准备阶段,即准备进入社会主义。”(11)

  中国为什么必须要经过这样一个过渡性的社会呢?包括毛泽东、刘少奇在内的许多中共领导人,都曾对此问题加以论述。主要是因为中国经济十分落后,社会主义不可能建立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地之上,革命胜利后必须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来大力发展生产力,准备进入社会主义的各项条件,新民主主义社会就是作为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之间存在的一个的社会。

  第二,多次使用“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概念。(12)这表明,刘少奇既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型的社会,又认为它构成了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相对独立、不可逾越的阶段。这个阶段既有自己特殊的、不同于其他社会阶段的政权形态、经济形态,又须在时间上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新民主主义政权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新民主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领导下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运行趋势是社会主义因素的比重不断增长、最后过渡到社会主义。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个历史阶段的基本特征。

  这个阶段要经过多长时间呢?刘少奇有过多次估计。1948年时的估计是“十年到十五年”(13)。1949年春天津讲话时的估计是“几十年”。(14)在1951年2月毛泽东提出“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构想后,刘少奇又据此不止一次地预测中国何时实行社会主义的问题。1951年5月在党的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说:三年准备、十年建设之后,中国可能采取某一些相当的社会主义步骤,但也可能还要再等几年。(15)同月在政协召开的民主人士学习座谈会上说:中国实行社会主义至少需要十年、二十年以后。(16)7月在对马列学院第一班学员作报告时说:“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少则十年、多则十五年,二十年恐怕不要。”(17)考虑到当时同八年抗战打败日本、三年战争打败美蒋反动派相比,这十年至十五年以至几十年的时间估计,已是相当长久的了。

  以上两点,毛泽东也有论述,但刘少奇做了更充分的发挥。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

  依据社会主要矛盾确定主要工作任务,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建国理论的一个基本思路。当新民主主义社会即将在全国确立之时,如何分析这个社会的主要矛盾,必然成为中共领导人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据现在掌握的资料看,刘少奇是最早提出并论证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中央领导人。他在1948年9月初撰写的《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与合作社》一文即指出,“在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社会中的基本的和主要的矛盾”,“就是新民主主义与旧民主主义或旧资本主义的矛盾,就是资产阶级和富农与无产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的矛盾。”(18)

  1948年9月13日,刘少奇在政治局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分析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构成,“其目的在于发现社会经济中的矛盾。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胜利以后,这就是新社会的主要矛盾”。(19)毛泽东在同一天所作的会议结论中也指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外部矛盾就是同帝国主义的矛盾。”(20)10月,刘少奇修改东北局于9月30日送交中央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加写的内容中更明确地指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在彻底消灭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以后,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基本的矛盾。”(21)10月30日,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在高干会上关于政权建设发言提纲》提出修改意见,其中的一条,是指出该提纲应加写“在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彻底胜利以后,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即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种矛盾,在今后社会发展中,将逐渐明显和激烈起来”一句。这样就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规范的提法。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把这一观点写入决议之中。

  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任务,刘少奇的观点也是十分明确的,这就是进行经济建设。他反复强调:全国军事时期结束以后,“中国就要进入建设时期,特别是经济建设”。(22)以后中国革命斗争的中心在城市,任务就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23)“今后的中心问题,是如何恢复与发展中国的经济。”(24)在国内,只要第三次世界大战不爆发,我们的任务就一直是经济建设,使中国工业化。(25)“经济建设现已成为我们国家和人民的中心任务。”(26)“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除了必要的国防建设外,其他各项都要配合经济建设”,“国防建设也是围绕经济建设进行。”(27)刘少奇对这个问题的论述,可以说达到了不厌其烦的程度。

  把经济建设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任务,无疑是正确的,毛泽东和中央其他领导人的观点也是如此。但这在逻辑上,却同主要任务一般由主要矛盾所决定的原理不相一致。这表明,当时是把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放在不同的问题层面或范畴来考虑的:主要矛盾--阶级矛盾,这是从新民主主义社会中五种经济成分和人民内部四个阶级相互关系的角度确定的;主要任务--发展经济,这又是依据于对国家经济落后状况的分析提出的。

  这里应该提到七届二中全会后,刘少奇在主要矛盾问题提法上曾有过的变化。1949年7月4日,刘少奇访苏期间给斯大林的书面报告是这样讲到主要矛盾问题的:“有人说:'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之后,或者说在实行土地改革之后,中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便立即成为主要矛盾,工人与资本家的斗争,便立即成为主要斗争。'这种说法,我们认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一个政权如果以主要的火力去反对资产阶级,那便是或开始变成无产阶级专政了。这将把目前尚能与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赶到帝国主义那一边去。这在目前的中国实行起来,将是一种危险的冒险主义的政策。”正确的观点是什么呢?这个报告认为,“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主要的矛盾和斗争”,仍然是“外部矛盾与外部斗争”,即与三大敌人及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与斗争。实行一般民族资本国有化,估计还需10年到15年,在这段时间内,工人阶级要向资产阶级做必要的和适当的斗争,但还要“实行必要的和适当的妥协与联合,以便集中力量去对付外部敌人和克服中国的落后现象”。(28)

  不难看出,刘少奇这里否定的观点,恰恰是中共中央已经确立(包括刘少奇本人多次阐述)的观点。报告所说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10年到15年,正是当时对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所需时间的一种估计。因此,他这时表达的看法是:只有到实行民族资本国有化之时,即开始把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之时,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才会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之前的主要矛盾,一直还是中国人民同三大敌人及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

  刘少奇提出上面观点之时,党中央正在大力纠正对待民族资产阶级问题上的“左”倾错误。七届二中全会后,刘少奇到天津视察,发现那里在对待民族资本家问题上“左”的倾向甚为严重,其实质是主张立即消灭资产阶级。在其他地区,如东北,也有同类的问题存在。为此,刘少奇于1949年5月31日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问题的指示,要求对这种“实际工作中的'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路线”,“立即加以检讨并纠正”。毛泽东把这个指示批转全党时指出:如果不克服此种“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左'倾机会主义错误”,“就是犯了路线错误。”(29)刘少奇重新解释主要矛盾问题,同这样的背景密切相关。因为这可以为在对待民族资产阶级问题上纠正错误倾向、确立正确路线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建国后一段时间内,毛泽东及其他中央领导人与刘少奇的认识是一致的,也没有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当作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毛泽东和周恩来都曾对认为民族资产阶级已是主要斗争对象的观点提出批评。但这时毛刘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还是有区别的,毛泽东只限制在土地改革完成之前,而刘少奇则一直包括到采取重大社会主义步骤之时。

  不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当作刚刚确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观点,是有道理的。确实如刘少奇所说,主要矛盾即是以主要火力向哪里进攻的问题。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的存在和一定程度上的发展,是提高整个国民经济水平之必需,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之一。推翻国民党统治和完成土改,只表明新民主主义社会刚刚确立,这时立即把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当成主要矛盾,必然导致对资产阶级的提前消灭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提前结束。但刘少奇给斯大林的报告把与三大敌人及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继续当作中国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主要矛盾的观点,似也难以说通。因为国民党政权被推翻后,特别是当土地改革完成后,中国人民同三大敌人的矛盾已经解决,少数残余势力怎么可能继续构成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一方呢?笔者认为,这里问题的关键,是当时人们还只是按习惯思维从阶级斗争角度来考虑社会主要矛盾问题,还没有把解决经济落后、生产力低下的问题,放在主要矛盾的视野之内。这必然出现主要矛盾与主要任务的二重性。刘少奇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也未能超出这种历史的局限。1952年6月毛泽东重申“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30),全党的认识又统一到毛泽东的这一观点、亦即七届二中全会的观点上来。

  怎样建设新民主主义经济

  1948年9月政治局会议上,刘少奇提出现在及将来“应该怎样来建设新民主主义经济”(31)的课题,开始进行系统的思考。这个课题涉及到经济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这里只列举几点。

  首先是关于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刘少奇在总体把握新民主主义经济构成的基础上,完整阐明了国家对各种经济成分应采取的方针,这就是:对五种经济成分,除去投机操纵和其他有害于国计民生的经营用法律禁止外,都鼓励其发展。五种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发展国营经济为主体;普遍建立合作社经济,并使之与国营经济密切地结合起来;组织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容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有利于国计民生范围内的发展,而对于带有垄断性质的经济则逐步地收归国家经营,或在国家监督之下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经营。在可能的条件下,逐步地增加国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加强国民经济的计划性,以便逐步地稳当地过渡到社会主义。(32)刘少奇阐述的这些观点,同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和全会后不久毛泽东提出的四面八方的政策,是完全一致的。其基本精神和出发点是:第一,充分发挥各种经济成分的积极作用,以最有效地提高社会生产力;第二,确保向社会主义方向发展。

  其次是关于发展经济所采取的步骤。刘少奇多次谈到他的在恢复国民经济基础上三步走的设想:第一步,以主要力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时建立必要的国防工业;第二步,以更大的力量发展重工业;第三步以重工业为基础大大发展轻工业和使农业生产机械化。刘少奇说:“中国工业化的过程大体要循着这样的道路前进。”(33)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经济发展步骤呢?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发展农业、轻工业和发展重工业的关系。刘少奇的解释是:“农业是工业的基础”(34),只有农业发展了,才能供给工业以足够的原料和粮食,扩大工业品市场;只有轻工业发展了,才能以大量工业品换取农民生产的原料和粮食,并有效地积累建设资金。农业、轻工业的发展,还可以使长期低下的人民生活水平尽快得到提高,从而增强全国人民的大团结。这一步取得成效之后,才有可能集中资金和力量去建设和发展重工业。反过来,只有在重工业建立之后,才能大大地发展轻工业,使农业机器化。(35)

  由于旧中国的工农业生产水平都很低下,整个经济基础极端薄弱,新中国成立伊始,很难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重工业建设。而且,长期挣扎在贫困和死亡线上的大多数中国人的生活急待有所改善。所以,刘少奇对中国工业化亦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进程的规划,是符合当时中国实际的。后来当“一五”计划开始执行时,由于情况的变化,其中主要是有了苏联的大力援助,中国改变了农轻重的发展次序,而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

  三是关于工业化与民主化的关系。1951年2月,刘少奇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民主化与工业化!”(36)这个口号表达了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和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工业化,即实现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这是整个经济建设的核心;民主化,即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和发展,这是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二者相互促进,不可分离。“没有我们国家的民主化,没有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发展,就不能保障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反过来,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又要大大地加强和巩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基础。”(37)刘少奇这里表达的用政治建设来保障和推进经济建设,又用经济建设来加强和巩固政治建设的基础,使工业化与民主化互相结合、互相促进的思想,是直到今天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仍有指导意义的宝贵思想。

  四是关于利用外国资金发展中国经济问题。这是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共领导人在战争年代就已确立起来的思想。早在1936年,毛泽东在同斯诺的谈话中就曾表示:“苏维埃政府欢迎外国资本的投资”。并说:“只有在中国取得真正的独立和民主之后,才有可能把大量外资用于大规模地发展生产事业”。(38)1945年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又表示:“在服从中国法令,有益中国经济的条件之下,外国投资是我们所欢迎的。”并预计,当中国获得大规模发展经济的条件之后,“外国投资的容纳量将是非常广大的。”(39)1946年5月,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解放区外交方针的指示,要求山东解放区“应采取直接与美国及英法等国政府及其个别商人进行经济合作的方针”,在两利的原则下订立经济契约,“吸收外资来开发山东的富源,建立工厂,发展交通,进行海外贸易与提高农业和手工业”,“或与中国人合作来经营工矿”。(40)

  中共领导人的这一利用外国资本发展中国经济的主张,建国后在同苏联的交往中开始得到实施。1950年初,刘少奇根据彭德怀的要求,建议正在苏联访问的毛泽东向苏方提出签订中苏两国在新疆合办金属和石油两个股份公司协定问题。刘少奇认为,这种“利用苏联资本,开发新疆富源,发展新疆生产”的事业,“可能不只在新疆,不只和苏联和各新民主国家,在中国其他地方,也可能合办这种工厂和企业。甚至帝国主义国家内的团体和资本家也可能要求来办这种工厂和企业。”(41)但当这两个协定签订后,却在北京引起波动,甚至有人误解人民政府卖国。为此,刘少奇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中进一步指出:“为了利用外国资本以促进中国的工业化,某些事业的和外资合营及成立这种合股公司甚为必要,不独和苏联,和各新民主国家甚至和某些资本主义国家还可能在适当条件下订立这种合营合同甚至租让合同”。(42)刘少奇这里表达的观点,应该说是颇为开放的,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未能在更大程度上展现和实现。

  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和向社会主义过渡

  在中国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这曾是中国共产党多年的奋斗目标。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反复申明的一个思想,就是中国革命已是新的民主主义革命,这个革命的结果是在中国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1945年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报告中指出:我们主张在彻底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在整个新民主主义的阶段上”,各阶级“可以共同完成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各项建设”。(43)刘少奇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说: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为实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制度而奋斗。它的最终目的是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44)

  1947年5月3日和1948年2月5日,毛泽东修改新华社为纪念“五四”运动28周年和京汉铁路大罢工25周年撰写的社论,分别写入“为独立、民主、和平的新民主主义中国而奋斗”和“建立新民主主义的中国”的目标。

  1948年3月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的党内指示指出:中国现阶段革命的目的,是在推翻三大敌人的统治,“建立一个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人民大众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不是一般地消灭资本主义。”(45)

  1948年9月,酝酿成立青年团过程中,东北局提议用“毛泽东青年团”的名称,毛泽东批示“一律称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受到毛泽东称赞的中共中央1949年初作出的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明确写道: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是党领导之下的“坚决地为新民主主义而斗争的先进青年们的群众性的组织”。(46)

  1949年开国时,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新民主主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

  1950年5月,周恩来指出:“今天只有巩固与开展新民主主义,才能争取早日实现社会主义。”(47)6月,毛泽东在政协会议上说: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还在很远的将来”。(48)

  1951年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正式确定“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的思想。

  正是在以上认识和主张的基础上,刘少奇于1951年3月提出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主张:中国共产党“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49)

  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提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术界多有讨论。(50)笔者赞同对这一提法应给以积极评价的意见。理由是:第一,这一提法是中国共产党多年来所坚持的建国目标、立国思想的更明确的表达。既然要为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而奋斗,在这个制度建立后,当然要从各个方面对其加以巩固。第二,在这一提法中,巩固新民主主义是同向社会主义转变及最后实现共产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是作为革命胜利后第一个历史阶段的战略任务提出的,并非主张永远停留在新民主主义。巩固新民主主义,正是为向社会主义过渡作准备。第三,新民主主义社会固然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整个社会情况在不断地变化 和发展,但它又有质的规定性和相对稳定性,是具有独自特点的历史阶段。“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一方面指明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必须加以巩固,不允许倒退为旧的社会制度或走上单纯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也不允许条件不成熟时急于过渡到社会主义;另方面,它并不否定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变动性,并不是要把现有的社会状况凝固不变,相反,不断增长社会主义成分,使整个社会逐渐朝着社会主义方向运行,这正是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第四,这个提法的作用是积极的。建国初期全国各阶级、阶层人民和各种经济成分积极性的发挥,恢复国民经济任务的顺利完成,同贯彻巩固新民主主义的思想密切相关。总之,巩固新民主主义和向社会主义过渡不但是不矛盾的,而且,前者正是为了后者的更好地实现。

  事实上,当中国共产党提出为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而奋斗之时,即已在思考将来如何向社会主义转变的问题。1948年9月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提出这样一个基本思路:“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51)这就是说,在无产阶级已经掌握政权的条件下,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主要是一个“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问题。这个思路把握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任务,指明了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

  如何通过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呢?刘少奇做了进一步发挥,这集中体现在他1951年7月对马列学院第一班学员的报告中。其设想是: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中”,五种经济成分都会有发展,但情况不一。因国家要集中资金、人力、物力发展国营企业,因此它会发展很快;合作社经济因受到国家的扶持,也可以迅速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也会有发展,但速度要慢;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要增加;个体经济也会有发展。这样发展的结果会引起三方面变化:工业比重增大、农业比重缩小;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经济比重增大、私人资本主义和个体经济比重缩小;反映在上层建筑领域,工人阶级和共产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作用都会加强。总之,是在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三个领域,都会发生越来越有利于社会主义的重大变化。这时便采取进入社会主义的步骤:第一步实行工业国有化,第二步,实行农业集体化。“工业国有化,不是逐步实行,而是逐步准备,一下实行的。”“是一天早晨的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通过,第二天就执行。”这样,我国就进入了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也不是零散地、慢慢地进行,而是在农业机器大批出现、农民也相信集体农庄时,经过一个大的运动,用两三年时间搞起来。只有个体手工业的集体化才是从现在起逐步实行。(52)

  上述向社会主义过渡设想,概括起来就是:长期准备,一步跨入,两步完成。长期准备是基础,即先经过一个相当长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来创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这是刘少奇过渡思想的基本之点,它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多年形成的立国思想。长期是多久?当时的预计是十五年左右。一步跨入社会主义和通过大的运动实现农业集体化的想法,很像后来中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时出现的情形,这类做法极容易导致冒进和工作的简单化。是否可以这样设想:即使经过了长期准备,当采取进入社会主义步骤之时,也还应该稳步前进,逐步实现,即如过渡时期总路线规定的那样。先工业国有化、后农业集体化,实际也就是先国家工业化、能够供应大批机器,然后再搞农业集体化,这也曾是中央许多领导人共有的认识。但实际运作中,很难把两者机械地分作两个阶段,机械化与集体化应该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1945年中共七大上,毛泽东曾把新民主主义和三民主义作比较,认为“新民主主义的确比三民主义更进步,更发展,更完整”。并说:“现在的新民主主义在将来还会发展得更加完整。”(53)七大后,经过中国两种命运的大决战和建设新中国的初期实践,新民主主义确实有了进一步发展。有关中国革命的理论更加完整,如何建设新民主主义中国的思想,也大致形成一个系统。这中间刘少奇对后者的贡献,尤其巨大。他以特有的理论勇气、才华和求实精神,对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及其建设进行了多方探索。他对中国革命胜利后要经历一个相当长时期的新民主主义阶段的历史必然性,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对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对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途径和步骤等,都有重要论述。刘少奇的探索,有其历史的局限,但不乏真知灼见。虽然后来中国的历史并不是按照原来设想的首先巩固和发展新民主主义的道路走过来的,中国是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所代表的新的过渡理论进入社会主义的,但刘少奇及其他中央领导人对新民主主义的探索,仍不失为中共思想史上值得研究的重要的一页。

  注释:

  ①⑧(20)(51)《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版,第146、141、145-146、146页。

  ②《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 11月版,第206页。

  ③(53)《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版,第 110、321页。

  ④毛泽东在中央党校第二部开学典礼上的讲话,1943年8月8日。

  ⑤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党政联席会上的讲话,1940年3月4日。

  ⑥《张闻天文集》第3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186页。

  ⑦《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785页。

  ⑨⑩(11)(13)(15)(17)(19)(22)(27)(31)(32)(33)(34)(35)(41)(52)《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 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47、30、214、47、 182、209、4、112、205、9、146、173、204、173、150-151、 210-218页。

  (12)《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209、214页;《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9月版,第252页。

  (14)《刘少奇论工人运动》,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8月版,第351页;《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140页。另据李锐《毛泽东的早年与晚年》(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12月版,第218页)记载:开国之时,“据当时报纸上的报道,刘少奇说,《共同纲领》的有效期至少要有五十年。”这条材料所记,大概是所有中共领导人中对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时限估计最长的一次了。但笔者对这条材料尚未做进一步查证。

  (16)(23)(25)(42)《刘少奇年谱》下卷,第279、209、222、246页。

  (18)《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14-15页。该文写作时间见《刘少奇年谱》下卷,第160页。

  (21)《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30页。修改时间见《刘少奇年谱》下卷,第164页。

  (24)(26)(36)(37)(49)《刘少奇选集》下卷,1985年12月版,第426、60、60、60、62页。

  (28)以上引文见刘少奇给斯大林报告档案原文。

  (29)《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10月版,第317-319页;《毛泽东年谱(一八九三--一九四九)》下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512-513页。

  (30)《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11月版,第458页。

  (38)《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393-394页。

  (39)毛泽东:《论联合政府》,解放社1950年1月版,第72页。

  (40)《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10月版,第152页;《刘少奇年谱》下卷,第41页。

  (43)《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056页。“整个新民主主义的阶段”一语,报告最初版本为“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的阶段”,见上引《论联合政府》单行本,第37页。

  (44)《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12月版,第322页。

  (45)《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287-1288页。

  (4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第2页。

  (47)周恩来: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人员的讲话,1950年5月22日。

  (48)《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版,第416页。

  (50)参阅《刘少奇研究述评》,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6月版,第244-247页。

  《历史伟人刘少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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