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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民警和他的“穷亲戚” |
| 追记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赵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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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金,1951年4月生,1968年入伍,1979年参加公安工作,1987年担任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新港派出所(2003年划为开发区公安分局)所长,2006年6月底任开发区公安分局黄海路派出所教导员。他四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三次荣立个人二等功,多次获得省市劳动模范称号。2006年9月9日因过度劳累引起突发性心肌梗塞牺牲在工作岗位上。10月25日,赵振金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在赵振金办公室的窗台上,放着一尊毛泽东塑像。他喜欢收藏毛泽东画像,他有一种伟人情结。
崇拜的方式有很多种,当了28年人民警察的赵振金选择的是用热血和生命实践着伟人的精神和品格: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爱,对事业的奉献。
“我一不图升官发财,二不图名利地位,更没有什么野心,我就是要在新港这块地方干出个样来。如果有一天我离开新港,或到了年龄脱下警服,我会自豪地说:我没有辜负党和人民的培养,我无愧于新港的父老乡亲,我无愧于人民警察这个光荣称号。”
这是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也是一名基层公安民警的响亮誓言。
“在一个地方当警察,你就得把那儿的老百姓当做自己家里的亲人,你得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你得弯下腰一点一滴地为老百姓做事情。”
赵振金喜欢攀亲戚,尤其喜欢攀那些有困难、需要帮助的“穷亲戚”。他从来不怕亲戚多,也不怕亲戚的事儿多。新港的百姓都是赵振金的亲戚。
今年90岁的王世英和患先天性痴呆的外孙子(绰号“彪亮”)、外孙女在一起生活,是派出所关照的“重点户”。赵振金和派出所民警经常给他家送米、送面、送衣服。“彪亮”先天性痴呆,和谁也不说话,但却和派出所的民警有“共同语言”和特殊感情,只要看到警车,他就会挥挥手,和民警打招呼。
“要想为百姓当好所长,就要视百姓为父母,当一名‘六亲都认’的所长。”赵振金将辖区内的军烈属、特困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学生等10种人确定为重点服务对象,由每个外勤民警登记造册,分工负责,坚持四大节日、生老病死、红白喜事和春秋换季“四必访”。民警每月上门服务一次,把粮油米面、鱼肉等送到服务对象家中。派出所每年都从街道给的五万元办公经费支出中拿出6000多元为六户特困户和五保户等解决生活困难,每年还拿出4000多元资助10名特困学生。
“对待群众要热心,对待孤寡要贴心,对待劣迹人员要诚心,对待同志要关心,对待妇幼要爱心。”虽然只是一名公安派出所长,但是在赵振金这里,为群众服务没有范围和职务之分。只要让他遇到了,无论什么事儿,他都要问一问、管一管。孔萍在开发区找了一份临时工作,老赵告诉所里的民警,上下班遇到她就捎她一程,他说,小孔一天才挣20块钱,还要花六块钱的车费,不容易,咱帮她省省吧。高永泰的妻子冬夜难产,老赵骑三轮摩托车迎着刺骨的风雪送他们去医院,并坐在手术室走廊的椅子上陪着高永泰一起等候。骑三轮车的谷召明爱喝酒,老赵就叮嘱他少喝酒,驾车要小心,几句家常话让小谷感到了父亲般的慈爱,他称老赵“二爸”。现在,“二爸”走了,他常说的话“小心点,不要慌,慢慢开”却写在小谷的三轮车上……
“只要是老百姓张口的事,咱就不能拒绝。”
赵振金工作起来不讲人情是出名的。被他拒之门外的说客不知道有多少。但是,被称为“刀枪不入、水米不进”的赵振金却也有“例外”的时候。
1998年的夏天,派出所准备给在一家饭店喝酒打架的几名青年治安处罚时,其中一名丁姓青年的父亲找赵振金说情。原来,小丁刚在港务公司应聘到一份十分不错的工作,当天晚上被排了夜班,如果不能按时上班,公司要以旷工开除正在试用期的小丁。小丁的父亲希望赵振金能够为小丁的前途着想,网开一面,允许他当晚赶到单位值班,日后再接受处罚。没想到一向毫不通融的赵振金竟爽快地答应了,小丁保住了工作。之后,民警对小丁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干过预审工作的赵振金在使用手中权力的时候,既严又细。一次轻微的处罚,他也会考虑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说法律无情,可是,在赵振金这里,却是“法也有情”。
这些年来,被赵振金亲手“送进去”的人不少,不过很多人“出来”后都会来派出所找他,他们不是来找这个当时“坏了事”的派出所长“报仇”的,而是来和他谈心、交朋友,甚至不少人还对他感恩戴德。
十几年前,新港有一个绰号“老三”的人,和别人打架,砍伤了两人,赵振金抓了他,后来“老三”被依法判刑。“老三”从小失去父亲,家里只有多病的母亲,他捎话给赵振金:“求求你别告诉我妈我被判刑的事儿,你就说,你把我送外地打工去了……”这以后,赵振金经常去看望“老三”的母亲,还自掏腰包送去她儿子“寄”来的“工资”。“老三”的母亲病故后,赵振金为老人料理了后事。“老三”刑满释放后,来到派出所就给赵振金跪下,感谢他的恩情。在赵振金的帮助下,“老三”做起了生意,如今他成家立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来源:人民公安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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