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据新华社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7月1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郑筱萸应该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因腐败案件被执行死刑的第四位省部级官员,这表现出我们党和政府对各种严重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决心,体现了中纪委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也使一些律己不严的干部感受到了巨大的震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先锋论坛及时连线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中纪委宣教室监察专员闫群力两位专家,请他们谈谈“从郑筱萸案看中央“铁腕”治腐”。

嘉宾 任建明
【嘉宾简介】
任建明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主要有政府管理、公共生活中的伦理道德问题、廉政制度建设与腐败预防、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
任建明专栏
任建明:郑筱萸被执行死刑体现中央反腐败的决心
主持人:据新华社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今天上午被执行死刑,郑筱萸应该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因腐败案件被执行死刑的第四位省部级官员。您如何看待中央“铁腕”治腐的举措?
任建明:首先,这表现出我们党和政府对各种严重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决心。虽然郑筱萸已经退休,虽然他也有一定的坦白交代的情节,但是,最后适用了我国刑法最严厉的罪行就是判处死刑,这充分说明,党和政府对任何严重腐败行为都要严重严厉惩处这样的决心。
第二,判处死刑还是政府经过审慎考虑的。因为从现在整个趋势来看,尽管对腐败犯罪保留死刑,但是还是慎用死刑的,我觉得这次在这起案件的判决上,都很好地体现了这个原则。因为保留对腐败犯罪分子的死刑,不仅出于我们国家的国情,世界上保留死刑国家还是很多的,腐败犯罪不仅仅涉及到金钱,不仅仅是贪利型,它往往还伴随有其他严重的后果。最主要的一个严重后果是导致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损失。郑筱萸案件可以看出这样的情况,就是他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首长,由于他的腐败放纵和他这种直接的腐败行为,导致假药流入市场,这会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付出沉重代价。
所以我想,有了这样一些严重的后果以及情节,又经过政府、司法机关的慎重考虑,决定执行死刑,我觉得这个考虑应该是充分的,很好地把握了上述原则。
主持人:郑筱萸案件曝光以后,新任中纪委派驻药监局纪检组长总结了郑筱萸案件最主要的五个方面的教训,其中谈到,如说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行政审批权配制不科学,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等。您认为郑筱萸案件留给我们哪些教训,这些制度的缺陷应该如何弥补?
任建明:当然在体制上我们是存在一定缺陷的,从抽象层面来说,对官员,特别是处在权力核心层的高级官员也就是“一把手”的监督乏力,这是一个实际的状况。政府通过我们体制的改革,也是在逐步的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说现在的各级政府部门纪律检查机关也实行派驻,强化独立性,许多改革的措施也已经出台,但是在具体完善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执行上的效果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是从体制上来分析。当然,从高级官员个人的自我约束方面,郑筱萸案件也给我们很多的教训。我个人在前些天写了一篇文章,搞“家长制”、“一言堂”,在相当一批领导干部中还有一定的倾向,党的高级官员作为个体应该多坚持法治观念,依法办事,而少一点个人专断,作为一把手就把自己当成一个“土皇帝”。我觉得这是从郑案中应该吸取的教训。我觉得在国家依法治国大趋势下,国家高级官员应充分坚持法治原则,起到一个很好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