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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章修正案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的内容,有什么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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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15日10:1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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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修正案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的内容,有什么重要意义?
党章修正案第三十四条关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了“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的内容,这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有利于引导和激励领导干部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并为之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必须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创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只有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一致的正确政绩观,才能创造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科学发展观引领正确政绩观,正确政绩观又保证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把树立正确政绩观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从制度上作出规定,就会引导和激励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加自觉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更加自觉地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更加自觉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有利于引导和激励领导干部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创造政绩是为了造福人民。衡量干部的政绩,最根本的是看是否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看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这是党的宗旨所决定的。树立正确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忠实实践党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创造政绩。在对待政绩的问题上,总的看各级领导干部做得是好的,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自己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但在有的领导干部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比如心态浮躁、追名逐利,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等等。这些问题不仅损害国家的全局利益,而且侵犯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是同党的宗旨和性质格格不入的,都是同人民群众的利益格格不入的,也都是与正确政绩观格格不入的。如果不认真解决好这些问题,必然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势必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终势必妨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党章修正案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有力保证。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好党章提出的这一要求,就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竭诚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和政绩,做到凡是为民造福的事情就一定要千方百计办好,凡是损害广大群众利益的事情就坚决不办。
第三,有利于引导和激励领导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坚持求真务实,最根本的要求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和运用规律。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党章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就必须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狠抓落实,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也只有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起正确政绩观,才能提高想问题、办事情决不可脱离实际的自觉性;才能切实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心态和做法,避免不顾现实条件提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搞违背科学的瞎指挥和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才能激励各级领导干部清醒而顽强地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扎实奋斗、不懈奋斗。
(党建读物出版社授权发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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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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