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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书记到总书记 党中央最高领导称谓的历史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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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成为党中央最高领导的称谓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召开时,全国只有50多名党员。人员少,事务少,所以中央只设由3人组成的中央局,负责人称为书记。中共二大、三大,虽然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机构仍是中央局,负责人称委员长,到四大时改称总书记。
中共一大时,将党的最高领导人称为“书记”。“书记”在当时是最小的官职,即“书记官”,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文书、秘书。为什么共产党会选择最小的官职作为党的各级负责人乃至党中央的最高领导的称呼呢? 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为了表示与旧社会决裂的决心,为人民谋利益的决心,决不当官僚,决不做欺压百姓的老爷,所以才选择了最小的官称“书记”,来称呼党的各级领导乃至党中央的最高领导。
五大时,第一次选举了中央总书记
1927年4月,中共五大召开时,中国共产党已发展到5万多人。中央机关仅有中央局已不足以有效地领导全党。在五大上,第一次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总书记,第一次将决策机关与负责日常工作的机关分为两个机构。不久,中共中央搬到上海,政治局常委分散在各地领导斗争,因严重的白色恐怖,不能自由来往于上海。11月,中央成立组织局,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局主任先是罗亦农,后是周恩来。这与当时苏联联共(布)的机构分有政治局、组织局是一致的。组织局的职权同后来成立的书记处职权是一样的。
延安时期第一次用“主席”称谓
1933年初,党中央迁入江西苏区。当时全国苏区发展到十几块,红军达30万人,党员也达30万人。仅设一个总书记已难以领导这样一个大党,中央书记处应运而生。
中央书记处成立的确切时间,现在已无据可考。中央红军长征离开中央苏区时,将装文件的担子挑错了,中共中央的会议记录、中共中央向共产国际的报告,都留在了苏区。红军主力战略转移后,敌人大肆“围剿”,根据地丢失,环境险恶,留在苏区主持工作的项英下令将中央留下的文件全部烧毁,不留片纸。但是,共产国际的档案应该保存着中共中央书记处成立时间的依据。因为从建党到1934年6月前,中共中央和共产国际一直保持着电讯联系。而这部分档案现在尚未公开。
有关党史专家认为,书记处最晚在六届五中全会成立。书记处负责党中央的日常工作。既然书记处不止一个人,那么,应有一个总负责人或总书记。遵义会议前是博古,遵义会议后是张闻天。1943年3月,中央机构调整,决定在两次中央委员会之间,由中央政治局担负领导整个党的工作责任,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政治局选举毛泽东为主席;书记处则成为根据政治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毛泽东为主席,没有用总书记这个称谓。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用“主席”的称谓。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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