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5~7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建议》,将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由原定平均每年6%调整到8~9%。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经过与党内外协商形成的,拟向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全会决定,将上述两个名单分别向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